因家庭琐事怀恨于心 趁丈夫熟睡持刀报复
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竟将丈夫砍成轻伤甲级。7日,永丰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6岁妇女欧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经查,今年2月28日早上,欧某与丈夫袁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欧某遭到丈夫的殴打。为此,欧某怀恨在心。当晚10时许,欧某趁丈夫熟睡之机,为教训袁某,让其感受到被打的感觉,竟拿起一把尖刀朝袁某的头部、左手及右脚部等处砍去,致袁某轻伤甲级。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1_193:} 牛啊 赶快离婚.否则早晚有生命危险! 快60个人了,还有什么吵的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