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 发表于 2010-5-12 18:55:43

因家庭琐事怀恨于心 趁丈夫熟睡持刀报复

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竟将丈夫砍成轻伤甲级。7日,永丰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6岁妇女欧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经查,今年2月28日早上,欧某与丈夫袁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欧某遭到丈夫的殴打。为此,欧某怀恨在心。当晚10时许,欧某趁丈夫熟睡之机,为教训袁某,让其感受到被打的感觉,竟拿起一把尖刀朝袁某的头部、左手及右脚部等处砍去,致袁某轻伤甲级。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徜徉 发表于 2010-5-12 19:13:11

{:1_193:}

tomabc000 发表于 2010-5-12 19:35:32

牛啊

大地 发表于 2010-6-5 16:19:29

赶快离婚.否则早晚有生命危险!

贝贝 发表于 2010-6-5 16:21:59

快60个人了,还有什么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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