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月最低工资下月起上调
为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家庭的基本生活,适度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省ZF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这是我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 六次调整。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此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平均增长幅度为21.31%。据市人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为:二类区域:吉州区(660元/月、6.2元/小时),增加了140元;三类区域: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600元/月、5.7元/小时),增加了120元;四类区域: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万安县、安福县、遂川县(550元/月、5.2元/小时),增加了100元:五类区域:峡江县(500元/月、4.7元/小时),增加了50元。
来源:吉安晚报 作者: 金燚 家里底薪那么低啊{:1_192:} 不错了 还是希望永丰的多涨些,呵呵 强烈要求加薪。。。 只够恰饭下一次馆子就顶部住了 什么都涨!就工资不涨! 只够交电费 网费 电话费 交个房租久没了!~ 5.2元/小时怎算的,一天8小时一个月也有1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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