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口碑 发表于 2012-5-5 14:22:20

女子索分手费遭拒刀砍男友

某与男友刘某自2009年开始同居。2011年,刘某提出分手。2012年2月,黄某向刘某索要医疗费、分手费遭拒绝。2月9日,黄某持菜刀朝刘某左脸部砍了一刀后逃窜。

2月12日,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日前,兴国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个月,同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1000余元。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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