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今日谈 发表于 2010-10-20 12:01:13

10、17号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事故

10、17日永丰县人民医院接收一名永丰县石马镇层山大队30多岁村民被蛇咬伤,治疗期间,家属多次要求医生开抗血清药物,医生说:医院没有这种药物,家属听说没有抗血清药物,就马上要求医生转院治疗。医生却说:不需要转院治疗,保证会好。
    18日有上百人石马镇层山大队人聚集在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有80名警察在那里维持现场。

发表于 2010-10-20 12:34:31

好像不是这样的吧

绯色 发表于 2010-10-20 12:36:59

死了?

纯属看热闹 发表于 2010-10-20 12:59:28

估计没死也残废了{:1_176:}

虞︶ㄣ美人 发表于 2010-10-20 13:16:52

现在的医生哪有医德

纯属看热闹 发表于 2010-10-20 13:18:34

有医德我这小小感冒早好了就不会在这咳的难过好几天没抽烟了{:1_181:}

大地 发表于 2010-10-23 10:05:31

医疗事故要通过医疗鉴定后确定,目前解决方法;1.医患双方协商赔偿.2.通过法律程序.但最终还是偏袒於医院。

刚少 发表于 2010-10-24 14:52:25

该几医生恰让不缺几百害

刚少 发表于 2010-10-24 14:52:29

该几医生恰让不缺几百害

刚少 发表于 2010-10-24 14:52:34

该几医生恰让不缺几百害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10、17号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