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今日谈 发表于 2012-6-29 18:02:18

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特殊婚约财产返还案

6月8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特殊婚约财产返还案,原告郭某最终同意撤回起诉。
    此事还得从另一案说起,6月8日,吴某起诉郭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调解,郭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4万元,但其现在经济困难,之前的婚约财产全部在其父亲手里,而其父亲拒绝代付。
    当天下午,郭某一纸诉状将其父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婚约财产。法院的办案人员接到诉状后,立即通知其父来法院诉前调解室,同时与接待的人民陪审员制定了本案调解方案。在父女都到场后,办案人员悉心劝告父女俩,父女理应是最亲近的人,而现在对簿公堂,总会给父女俩造成心理和精神的创伤。经过办案人员的悉心开导,其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自己上年纪了,家里经济困难,小儿子还在上学,之所以拒绝代付,是想用这钱供儿子读书。在听到了父亲的想法后,郭某哽咽地说,自己现在经济困难,又刚离婚,希望父亲能帮忙,毕竟是亲生女儿,弟弟读书的费用,自己一定会想办法。在办案人员和陪审员的耐心调解下,郭某向父亲保证,“就算我讨饭,我也要供弟弟读书”。其父也流下了幸福的泪水。
    看到这一幕,办案人员脸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陪审员也微笑说:“这样的场面伤不起”。据悉,这是该院践行“事了无诉”司法理念、实行人民陪审员驻庭制以来诉前化解成功的又一起案件。

渔樵耕读 发表于 2012-6-30 08:55:06

这样的场面伤不起

落~叶 发表于 2012-6-30 09:21:56

抚养费,搞的跟卖孩子似的。

打消贪官 发表于 2012-6-30 11:17:14

真的伤不起!

花店 发表于 2012-6-30 16:14:13

心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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