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asus 发表于 2012-10-16 13:01:44

女子索要分手费被控敲诈勒索罪

    内容简介:据指控,今年6月3日,小王在通州区西上园小区,以李某的情检方认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小王着手




女子索要分手費被控敲诈勒索罪
情人怀孕,已婚男子李某得知后要求分手,并答应给50万元。
给了20万元后,没了下文,情人便到李某的居所、單wei(位)闹事相wei(威)胁,索要剩下的30万元,拿到钱后被警方控制。
前日上午,通州法院,小王被控敲诈勒索罪受审。检方建议对被告人在you(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6个月量刑。
女子收钱时被民警当场控制
22岁的小王是黑龙江人,初中文化程度。
據指控,今年6月3日,小王在通州区西上园xiao(小)区,以李某的情人身份,用“讓其家庭、事業不得安宁”等言语要挟,强行索要30万元。
6月6日,小王在通州区某银行收受索要的钱款时,被布控的民警控制。
检方认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小王着手实行犯罪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de(得)逞,为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輕处罚。
女子称未到家里单位闹事
“我是去找过他,但没有在他单位he(和)他家闹事。”法庭上,小王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提出異议。
据小王jie(介)绍,2009年,19岁的她和已婚的李某建立情人关系。
2011年3月,小王怀孕,李某不想要孩子提出分手,答应給小王50万元作为bu(补)偿,最终小王只拿到了20万元。
小王说,后来李某不接电话了,她才去找李某。
但公诉人称,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可以证明小王以到李某家、单位闹事的方式相威胁,向李某索要钱财的事實。
检方称男方客观上存在过错
前日法庭辩論時,检方称,李某客观上存在过错,但被告人当庭无认罪悔罪表现。
根據本案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建议对被告人在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6个月量刑。
小王的辯护人稱,被告人非常喜欢被害人,其在找不到被害人的情況下,才去其家里找,只是因为她喜欢被害人而已。
辩护人认为,贓款没有受损,被告人系初犯,没有qian(前)科,到案之后积極供述,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庭最后陈述时,小王说:“我年龄小,已经认识到自己错le(了),希望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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