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反贪局局长--江西永丰人刘鸿斌模范事迹
本报讯黄璜记者徐小勇报道:刘鸿斌从检15年,一直站在反腐的第一线。“我认为,当好一名优秀的反贪干警,必须牢记"团结、奉献、高效、廉洁"8个字,使之成为反贪事业的工作追求。”刘鸿斌接受专访时如是说。“几乎没有拿不下的案子”
1996年,刘鸿斌被选调到新余市检察院。“案子交到刘鸿斌手里特别放心,在他的带领下,新余反贪这几年几乎没有拿不下的案子。”新余市检察院检察长蔡田说。
2006年以来,刘鸿斌先后参与省纪委、省检察院组织的专案组,参与查办了原新余市委常委、副书记钟宜彩(正厅级),原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华(副厅级),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江华(副厅级),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爱民(副厅级)等一系列大案要案,社会反响很大。
2006年以来,刘鸿斌主办和组织指挥办理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5件223人,人均办案数一直位于全省检察机关前列。所办贪污贿赂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无一撤案、无罪案件。
须牢记“八字要决”
“反贪办案不是靠一人,而是靠优秀的团队。”刘鸿斌说,为了培养一种富有战斗力和集体荣誉感的“尖刀”团队,刘鸿斌提出了“团结、奉献、高效、廉洁”的团队精神,对干警严管厚爱,关心干警政治、工作和生活,逢干警婚丧喜庆大事等都会亲自慰问,营造出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模范档案
刘鸿斌,江西永丰人,1967年出生,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江西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江西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
作者:徐小勇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好官应该得到提拔、重用 原来我们新余的功臣也有永丰人的一份哈,今天有幸知道,在此,我代表新余的人民说句:非常感激永丰人给我们新余做出的贡献力量,您辛苦了……{:1_212:} 出了问题就是王宝森,没出问题就是孔繁森!
{:1_212:}永丰出人才啊!希望刘局长把经验带回永丰. 样的好官。 没啥说的,我只想说,希望他把这份工作坚持下去,牢记并执行他本人说的那八个字。 希望我们永丰多出大官,出好官,出清官提高我们永丰的知名度。 这样的好官应得到提拔和重用! 没有高跟鞋,我一样可以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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