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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丰县农民积极投资山塘建设 [打印本页]

作者: 阳光    时间: 2009-10-31 22:21
标题: 永丰县农民积极投资山塘建设
永丰是个山区丘陵县,地处江西省中部,吉安市东北部,总面积26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1066公顷。现有山塘1089座,承担着农业灌溉、农民饮水、农村环境、农居消防等综合功能,是我县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近年来,为使山塘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生活,永丰县改革体制,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实行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方法,引导农民兴建山塘,逐步探索了一套以农民自建自管、政府指导验收的小水利建设新模式。
  自2006年以来,我县农民自筹资金895万元,新建山塘36座,累计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2.15万亩。仅2009年群众投资就达192.8万,配以乡村工程水费1
2万,”以奖代补”资金35.2万,全年新建8座山塘。
  沿陂镇禾岭村村小组投资36.2万新建一座山塘,解决了全村400多亩农田灌溉,结束了该村一遇干旱便颗粒无收的”望天田”苦难,粮食增产2.5万斤,人平增收80元;佐龙乡沙园村4户村民筹资15万,新修一座山塘。依托山塘,4人又合股搞立体开发,现在已是猪满栏、鸭满塘、鱼满库,年纯收入达15万以上。永丰县坑田镇南昌排村通过引进镇外资金 26.8万,新建一座库容达8.7万m3山塘,解决了该村346亩农田灌溉,今年二晚种植农民喜获丰收,收入总计23万元。
  我县农民能积极投资山塘建设,主要得益以下几个方面:
  1、山塘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县政府2006年下发了《永丰县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以奖代补”政策,制定工程补助标准,奖补资金约为工程造价总额的20%左右。今年补助标准有望大幅提高。预计比现行标准番一翻。
  《办法》不仅将山塘建设纳入奖补范围,还明确了农民自建山塘的申报程序、立项要求、验收方式、奖补资金的拨付形式和金额。
  2、山塘建设推行“一事一议”制度
  永丰县积极推行“一事一议”制度,由乡、村两级干部组织群众进行“一事一议”,全方位公开议事项目、规范议事程序、排除议事干扰、巩固议事成果,发挥“以奖代补”资金“引子线”的作用,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做山塘建设等公益事业的主人,较好地解决了“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难题,提高了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赢的良好局面。
  3、山塘建设实行政府指导验收
  政府明确规定农民自建山塘程序是:立项、设计、乡镇检查初验、县水务局竣工验收、拨付”以奖代补”资金;施工期间,水务局成立技术服务小组,指导群众破解技术难题.同时县水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检查山塘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无忧。
  4、山塘建后落实自我管护机制
  推行以自建山塘者为主的建后管护模式,由建设者自己承担山塘维护和管理责任,维护、养护山塘的同时做好用水、供水和水费收缴等工作,确保山塘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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