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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兄弟醉酒伤人的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0-4-17 14:17
标题: 永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兄弟醉酒伤人的案件
现实生活中,因贪杯误事的很多。4月14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贪杯醉酒伤人的案件,贪杯醉酒的被告杨某给自己的表哥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医药费3000元。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系表兄弟,2010年农历正月初四是原告李某的奶奶(即被告外婆)80岁大寿,所有亲友集在一起为老人祝寿。晚上酒席后,亲友一起为老人拜寿时,醉酒的杨某便自己先占据了上席,作为表哥的李某便上去拉杨某出来。杨某被拉到外面后,便与李某大闹起来,在拉扯过程中,杨某大力一推把李某推倒了,刚好撞在门口的锄头上,造成后背受伤。后经送到卫生所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200余元。

第二天,酒醒的杨某不好意思面对,便偷偷地离开,跑去外面打工了。伤好后,原告李某打电话给杨某,可杨某一直拒接,其他亲友联系时,也是只要一说到他醉酒伤了表哥的事时便推脱很忙而挂机。为此,恼怒的原告将其表弟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被告不敢正视这件醉酒伤亲友的事,担心按正常途径打电话通知也将被拒,于是承办法官诚诚恳恳的给被告杨某发了一条180多字的短信,告知其被起诉了、法院将会组织调解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告知该事件并不是什么大事,要勇于面对,吸取教训即可等等。后被告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答应会回来。为此,承办法官根据被告的要求,将开庭时间定在4月14日。

开庭日,原被告两表兄弟如期先后来到法院。承办法官组织了庭前调解,在法官的劝说教育下,一直低着头的被告杨某向其表哥原告李某赔礼道歉了,并同意赔偿其全部医疗费。而原告听到表弟的道歉后,放弃了零头,只要表弟赔给他3000元即可。一对因酒结怨的表兄弟又有说有笑了。
作者: 单曲循环    时间: 2010-4-18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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