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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退役士兵可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会    时间: 2010-9-6 09:50
标题: 我市退役士兵可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日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等四个部门出台了《吉安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和实施方案》,从2009年冬季开始,凡我市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经资格审查核准的,都可参加ZF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形式分为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两类。初、中级技能培训时间为3-6个月,经考核合格,由承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培训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初、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根据实际培训时间,可到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按每人每月300标准领取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报考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和普通高校的,经全国(省)统一考试后,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各项考录加分。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投档,学成毕业后凭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和学费发票,在享受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习期间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民政部门还给予每年1000元的补助。培训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全部由财政专项安排。
作者: 林希    时间: 2010-9-24 14:00
这个好,我觉得现在当兵的如果没关系真的不要当,当了两年义务兵,啥都没,工作又没技术。有关系的呢,什么都有,所以这个政策是好的,咱们没关系的当了2年义务兵有去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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