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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河南林州李庄的打砸掠抢 [打印本页]

作者: 遵守承诺    时间: 2011-1-10 16:39
标题: 【转】河南林州李庄的打砸掠抢
  我叫杨卫星,男,现年52岁,原住河南林州市振林街道李庄三区70号,因半天时间我的房子被毁为平地(附图),致使我居无定处,四处漂泊。


  我原住所位于林州市长安路中段西侧,南临商业街西延段北侧的闹市区,使用面积249平方米,住房五间并有二层屋楼,东西有配房,车库及营业房四间,属典型的四合院落(附图),房屋建成后,我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2009年12月9日,我所居住的林州李庄村委以旧村改造为名,在未取得ZF批文和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成立了所谓的“河南省林州市李庄置业有限公司”,并强令居民拆迁。因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致村民搬迁受阻,而所谓的李庄村委、“李庄置业有限公司”却动用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先后将多人打伤,并将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居民家断水、断电、断路(附图)。为了我全家三代五口人(小孩二周岁)的人身安全,我们被逼无奈、离家出走,投靠亲友。

  2010年2月3日,正值春节前夕,李庄相关责任人动用大型挖掘机和所谓的“保安”,暴力将我居住的房屋门前挖沟、断路,致无法通行(附图);2010年6月20日夜,暴徒将我院墙捣毁(附图);2010年12月11日夜,暴徒又将我家院大门及营业房大门盗走,并将客厅内物件砸坏(附图);2010年12月31日,拆迁方再次动用大铲车、保安,将我的房子及房内所有物品一铲而光,将我数十年的绩业毁于一旦(附图)。







  尊敬的各位网民:中国是一个讲法制,讲民主的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河南省林州市振林街道李庄村委、李庄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相关资质和ZF批文的情况下,不顾国务院拆迁条例的三令五申和省ZF的相关规定,在未给拆迁户妥善安置的情况下,目无党纪国法,坑害百姓,其天理何在!!!一年来我曾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举报,但都无济于事,并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我的房子遭拆迁方暴力强拆。为此,公开登网,让大家评说,能给予帮助,相互转载。望相关部门能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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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367天有家不能回,现已没家第10天。                    2011年1月10日
作者: 寒江钓翁    时间: 2011-1-10 21:11
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建议推选口齿伶俐,思维敏捷的上访代表,到京城去告御状,朗朗乾坤,我就不信没有王法了?
作者: pan2514132    时间: 2011-1-10 21:13
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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