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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真实情感 [打印本页]

作者: zhq    时间: 2011-2-16 14:38
标题: 真实情感
本帖最后由 zhq 于 2011-2-16 16:26 编辑

本文女主人系永丰恩江镇宋家圈巷人,父母原本是在县城开茶楼的,姓祝!
我和她认识于2006年的浙江萧山,那时她正处于人生最低谷时刻,在杭州、萧山和她的两个姐姐在夜总会做坐台小姐,我和她的第二次相遇是在朋友的郊游中相遇的,接下来就有了长达5年之久的情人生涯,在我们交往之中她于2008年正式没有在夜总会上班,在此期间我为了她和老婆闹过几次离婚,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离下来,为了她我付出了很多很多,做了很多很多的第一次,忍受了她很多次的背叛,在一次一次的给她机会,要知道要把一个女孩子从夜总会坐台小姐里面拉出来正常生活,该有多大的勇气和情感,然而我做到了,在我的生活当中我俨然已经把她当做是我的老婆,所以平时很是随意生活,今年送她回家过年的时候还说好回来一起生活,同时我也已经和老婆商量好就在这两个月办理离婚手续了,可万万没有想到,春节一过现在她已经和别的男人结婚在一起同居了,并彻底的躲避着我,为了她我现在是里外不是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我该怎么办?
在这里我暂时不想公布她的名字和照片,如果她还是不出来我会在一月之后公布所有的资料,让所有的永丰人看看这个让我付出这么多的无情人到底是谁

作者: tgyd    时间: 2011-2-16 16:19
宋家圈是恩江镇,没听说藤田镇还有这个地名
作者: shangjunwang    时间: 2011-2-16 16:56
考验人的时候到了!
我想是不是双方沟通不够,要么是对方没有得到你的明确态度!
作者: YingCracker    时间: 2011-2-16 17:08
或多或少应该知道是谁
作者: 没糖、的咖啡    时间: 2011-2-16 18:03
感情这东西真的是有够害人的。
作者: 雁过留声    时间: 2011-2-16 18:20

在公开女的名字的时候顺便公布一下自己的名字吧。

作者: yuanxin510    时间: 2011-2-16 18:33
在公开女的名字的时候顺便公布一下自己的名字吧。

作者: 氧シ氣    时间: 2011-2-16 18:37
{:1_168:}
作者: 梦断蓝桥    时间: 2011-2-16 19:06
回复 zhq 的帖子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不认可你的做法。
既然曾经在一起过就希望彼此幸福。感情没有对错之分,何必成为仇人呢?得饶人处且饶人。
你公布她的一切你就能得到她吗?人活着都不容易,你有老婆时还和其他人在一起本身也是不应该的,我没资格责怪你,但我想你也会幸福的,何必两败俱伤呢。何况我们是男人!
也许说的不对,别生气。
作者: 意林    时间: 2011-2-16 19:18
雁过留声 发表于 2011-2-16 18:20
在公开女的名字的时候顺便公布一下自己的名字吧。

自作自受,自讨苦吃。活该。
作者: DICK    时间: 2011-2-16 20:05
应该是到了放手的时候了。他和别人结婚也许有她的理由。放手吧
作者: 飞舞云端    时间: 2011-2-16 20:32
      很多人面对自己情感的时候,时常会不知所措,感到很迷茫的,就好像站在十字路口一样,不知道何去何从。我想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谁也不能勉强谁?强扭的瓜不甜的。像LZ现在这样的事情很多的,既然对面结婚了,你就要面对这样的现实。她既然选择离开你,也许现在你接受不了,但是时间是最好的疗药。没有一段感情是放不下的,就看你自己想不想放下?祝你早日摆脱困境。
作者: 深白色    时间: 2011-2-16 20:36
我只能说LZ傻到极点了!! 窑子里出来的女人你要她从良吗?你就是个傻瓜啊!大傻瓜!
看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道理你还没有懂。
作者: 深白色    时间: 2011-2-16 20:37
她会做你的情人,也会做别人的情人。LZ清醒吧。
作者: 梦断蓝桥    时间: 2011-2-16 20:39
回复 深白色 的帖子

呵呵/。
作者: 梦断蓝桥    时间: 2011-2-16 20:44
回复 深白色 的帖子

笑你看得透,生活经历丰富呀。
作者: 啸月紫影    时间: 2011-2-16 21:06
看完就走
作者: 意林    时间: 2011-2-18 14:25
深白色 发表于 2011-2-16 20:36
我只能说LZ傻到极点了!! 窑子里出来的女人你要她从良吗?你就是个傻瓜啊!大傻瓜!
看来江山易改,本性难 ...

就是嘛,只有楼主那个傻瓜才非要死在她手里。
作者: 与子偕老    时间: 2011-2-18 23:27
本帖最后由 与子偕老 于 2011-2-18 23:39 编辑

回复 zhq 的帖子

南无观世音菩萨!上天有好生之德,天无绝人之路,更莫绝他人之路。

您的心情一定很难过,您所受到的伤害真是,一定很困惑吧。您要想一想,连您自己都无法控制贪心和仇恨的心,您怎么来要求她来控制自己呢?就跟游玩一样,您会总记得路边刹风景的茅坑吗?多年以后,留下的不都是美好回忆吗?旅途中的种种,深印脑海的常常拿来说道的,不就是美好的事物吗?其实您的这桩事,等您想开了,也不过如此,过去了,不要把走过的风景,当成家园。

在您未示离婚证前,她的行为不叫做背叛,您的妻子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背叛,她也曾经百般探求您离弃的真实原因,也曾经莫名痛恨,没准也计划着要报复,您目前的心境估计跟您妻子有得一比,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样的。什么叫情呢?什么叫爱呢?爱情是什么东西,您拿您的爱情给大家看看?您要的不是快乐吗?你们当初的相爱不就是为了快乐吗?最后你们不还是希望快乐吗?最后的最后,您 的家人们不也是希望快乐吗?若要用这五年的快乐痛苦换最后的不知归途的仇深似海,真不计划算。

只不过目前您恨得很痛并快乐,怀恨的心是痛苦的,若真恨意难解,敬请念诵南无观世音菩萨。提起慈悲的心,想想您也曾经如此怜惜过她。不管什么样的爱,都不是为了让我们去恨,把心量放开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真诚的建议您,试着这些天,天天念上十声南无观世音菩萨,天天帮助一个人,不管大还是小事,试着每天问侯一下父母,试着包容别人的错,试着替别人做点小事,试着微笑,试着这一个月不去想结果,当然也可以试着在心里对妻子说:老婆我错了。你若烦恼,就念十声南无观世音菩萨,您会快乐起来的。这样更容易捱过去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以后,怎么做都不会变成怨大头的。您的路是靠您自己走出来的。现在的痛苦时光也是如此,走过去了,就不恨了。其实您还是很宽容理智的,给一个月的时光彼此,永丰好多的类似事件,想想就是一个惨字啊。他们就是没有过去啊。您是善良的儿子,是理智的永丰人民。是您的她的曾经的智慧的他。]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做如是观。

[attachimg]16328[/attachimg
作者: 与子偕老    时间: 2011-2-18 23:42
给你加油,走过这道坎,没有什么是迈不过去的。走好了,祝福您·!不要让自己的心灵痛苦煎熬。大好时光,不值得。[/b]

作者: zhq    时间: 2011-2-19 08:10
回复 与子偕老 的帖子

嗯,谢谢!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1-2-19 09:54
哈哈,男人嘛,不在女人这方面跌倒都不算有过挫折。重新来过了,别太在意,振作起来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2-22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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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做事首先要反思自己才能指责别人,这是我做人的原则。楼主这么喜欢那女人,请问为什么五年了还没离婚?五年的情人,需要多大的勇气呀!我更同情她而不是楼主。不是被伤了心又怎么会五年后才离开。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是五年,何必弄得二败惧伤呢?还是好好和老婆过日子才是正确做法!最无辜的就是你妻子,应该好好认错了。祝楼主早日想通
作者: 大地    时间: 2011-2-25 10:51
胆子挺大!坐台小姐也要?还跟老婆离婚,犯得着吗?
作者: famous200594    时间: 2011-2-25 11:21
站你妻子角度想想、再站你情人、家人的角度想想,你就想开了。出太阳时,每每抬头看看太阳···啊!真它吗的灿烂!{:1_172:}
作者: maomaoge.123    时间: 2011-2-28 14:28
猪呀你,她都结婚啦。你还要和他一起嘛。。
作者: 寒江钓翁    时间: 2011-2-28 21:05
本帖最后由 寒江钓翁 于 2011-2-28 21:13 编辑

自作自受,她躲你就受不了,而你和老婆却是法律和伦理上的夫妻,你背叛了你老婆你就想想你老婆的感受?活该!
本来你们就是露水夫妻,不道德的,见不得阳光的。爱没有错,但她和别人结婚了说明人家不爱你了,你有什么资格和权力要求人家就一定要在你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可见你是一个自私而缺乏责任心的男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3-2 08:19
时至今日,请问各论友有认识她的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3-2 08:23
zhq 发表于 2011-2-16 14:38
本文女主人系永丰恩江镇宋家圈巷人,父母原本是在县城开茶楼的,姓祝!
我和她认识于2006年的浙江萧山,那 ...

时至今日,各位论友友认识女主人的吗?
作者: 暗香    时间: 2011-3-15 16:30
看开点吧,不是你的从来没有属于过你,何必弄的两败惧伤呢?
当初爱的时候是想法设法的为对方着想,即使她结婚了,毕竟曾经爱过,留下美好的回忆不好吗?有一种爱叫牵手、也有一种爱叫放手。你要坚信自己会幸福~
作者: 黑眼圈╮    时间: 2011-3-16 02:18
到了公布名字和照片的时候了吧{:1_164:}
作者: 爱情左肩    时间: 2011-3-17 12:32
楼主的逻辑很奇怪,你说要把她拉到正常生活中,那做你情人就正常了?楼主自以为在做好事,那你想过你妻子吗?假如是没有让那女人做你的情人,而只是做朋友,那我才佩服你!!
作者: 猴哥    时间: 2011-3-22 23:59
你真是厉害啊,这样的女人也敢爱,感情的事情真是没有办法说啊。
作者: 奋斗在永丰    时间: 2011-3-28 16:25
坐沙发那个人谁啊。人家没说藤田,妈的扯东扯西,破坏藤田的名声。。。我骂
作者: 寒江钓翁    时间: 2011-4-7 10:13
你也不是只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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