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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质问永丰县委宣传部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西道    时间: 2013-3-26 17:12
标题: 质问永丰县委宣传部
江西省永丰县县委宣传部于2012年9月14日在中国吉安网发布永(丰)吉(水)公路乌江入县境处仿古门楼匾额楹联有奖征集的启事,活动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截止至今数个月了,无任何消息公布,曾数次致电宣传部,均推诿,作为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如此的不讲诚信,何以仁心施政?何以为民服务?难道你们向全国宣传一个不讲信用的永丰吗?期待有个满意的答复。全国众多参赛者翘首企盼。
作者: 山的好道弯    时间: 2013-3-27 09:26
是有这么一回事!!!永丰有宣传部???期待有!
作者: 沐子    时间: 2013-3-27 10:12
山的好道弯 发表于 2013-3-27 09:26
是有这么一回事!!!永丰有宣传部???期待有!

哥你好幽默
作者: 肖亮    时间: 2013-3-27 10:20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部工作的支持,对各位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切实加以改进。我部有关“永(丰)吉(水)公路乌江入县境处仿古门楼匾额楹联有奖征集的启事” 活动截止时间虽然为2012年10月15日,但陆陆续续有作者参赛;目前征集工作已经结束,结果即向社会公布。
作者: 江南西道    时间: 2013-3-28 09:12
肖亮 发表于 2013-3-27 10:20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部工作的支持,对各位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切实加以改进 ...


既然明文规定了2012年10月15日为截止日期,那就要按照游戏规则来办事,超过截止日期的一律作废,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道理你们不懂吗?还拿这个理由出来解释,过于牵强!!难以服众!!!废话少说,赶紧拿出公平公正的结果才是上策。
作者: 猪有才    时间: 2013-3-28 22:40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部工作的支持,对各位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切实加以改进。我部有关“永(丰)吉(水)公路乌江入县境处仿古门楼匾额楹联有奖征集的启事” 活动截止时间虽然为2012年10月15日,但陆陆续续有作者参赛;目前征集工作已经结束,结果以向火星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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