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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種伤天害理的事也值得称颂? [打印本页]

作者: 拓变    时间: 2013-4-10 13:38
标题: 这種伤天害理的事也值得称颂?
    内容简介:最近在家里看央视的《为你而战》,里面播出的两个妈妈为救自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有着明文规定,在进行活体器官捐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活还有从人伦道德上讲,进行这样的换肝手术,如果两个孩子成功其次,一般来说,一天进行一对母子的“换肝”手术是正常。如从上面的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位妈妈真的很年轻,但我不暂且不提他们的年纪,他们婚前是否有做过详细的婚前检查呢?虽说由于家庭条件不高,只能去换肾救孩子,但是这样的行为也换肝救子,这事说起来真的很伟大,很母爱,但是我们认真的去




  最近在家里看央视的《为你而战》,里面播出的两个媽ma(妈)为救自己的孩子,也為救对方的孩子而进行交叉换肝。她们的hai(孩)子都患有先天性胆道闭锁症,由于血型不符,两个妈媽都bu(不)能给自己的孩子进行肝脏移植,通过网絡两个妈妈尹春林和luo(罗)丹相识了,发现对方的血型都跟自己的宝宝相匹配,于是二人决定交叉换肝,互相捐献出自己的肝脏救对方的宝宝。
  





  图为罗丹(左)和哲哲,尹春林(右)和团团
    手shu(术)非常的顺利,兩个妈妈的肝脏都成功的移植到对方宝宝的身上。
  
  这个故事就这样以一个看起来很美的方式劃下了句號,但是我不得不说,此事于情于理,皆不容:
  一.法律法规
  在《人体qi(器)官移植条例》zhong(中),有着明文规定,在进行活体器官捐献时,不可以把自己的器官捐给没有亲属关系的陌生人。法律法规的存在是保护我们,但是當这样的情况發生时,两位妈妈已然是chu(触)犯了这一条法规,她们的这一做法难道不涉及器官交易吗?那么多家媒体报道了之后,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去进行帮助調查呢?
  
  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體qi(器)官捐献人的pei(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二.道德倫理
   还有从人伦道德上讲,进行这样的换肝手术,如果两个孩子成功大家肯定都是高兴的。假设万一其中有一个孩子换肝不成功,不成功的一方家属表示:你的肝脏没有救到我的孩子,我現在要把我的肝脏收回来。当发生这一情况的時候,該如何应对?
   
   其次,一般来说,一天进行一对母子的“換肝”手术是正常。如果一个妈媽kan(看)到自己儿子前一天手术成功,第二天ta(她)就决定不捐肝了,那又該怎么办?
   
   手术之前都说的挺好,但是当以上任何一种情況发生时,你也不能把ren(人)家绑到手术台上吧?
   
   三.父母本身
   从上面的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位妈妈真的很年轻,但我不质疑ta(他)们对自己寶宝的爱。中國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根据先前的媒体报道得知,其中罗丹的老公刘祥是1991年出生的,而他们的孩子哲哲是在2011年出生,zai(在)僅仅20岁的年纪就有了孩子,这是否又触犯了中国的婚姻法?以他們的年纪应该shi(是)不可能在民政部门领到结婚證的,这是否算是未婚先育?
   
   暂且不提他们的年纪,他们婚前是否有做过详細的婚前检查呢?我想应该没有。如果在婚前做过jian(检)查,就能够避免大部分不必要的麻烦。他们这一行为是对自己、对家庭、对孩子極度不负责任的表现!
   
   四.換肝行为
   雖说由于家庭条件不高,只能去换肾救孩子,但是這样的行为也是对自己和对孩子极为不负责任的。早前有媒体报道,早前有一个孩子麦麦(化名)也曾住进她们的医院,这个不满1岁的孩子也需yao(要)换肝治疗。恰巧麦麦的血型和罗丹一致,麦麦母亲血型與哲哲一致。医生们想到了交换活体肝移植手术,但麥麦家人反悔了。害怕在换肝过程中,出现一方成功,另一方失败的情况。
   
   换肝救子,这事说起来真的很伟大,很母爱,但是我们认Zhen(真)De(的)去想,这换肝的背后又充斥着多少危险呢?大到法律法规的严令禁止,小到道德伦理的人心叵测,这种行为值得我们去歌颂赞扬吗?值得我们同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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