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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水:男子因琐事一时冲动打老婆 女子诉离婚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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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不移动
时间:
2011-5-10 15:08
标题:
吉水:男子因琐事一时冲动打老婆 女子诉离婚法院驳回
5月6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驳回陈某与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陈某与李某于2006年6月8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2008年8月2日生育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上的差异,婚后双方有时因生活琐事发生吵打。今年3月7日陈某与李某因生活琐事再次发生争吵,李某一时冲动一拳将陈某打倒在地,致使陈某口鼻流血,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丙级。今年4月,陈某以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请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法院认为,陈某与李某系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双方因生活琐事有时发生吵打,特别是今年3月7日李某因生活琐事一时冲动殴打陈某,从而导致了陈某与李某夫妻关系的恶化。在法庭的庭审中,李某向陈某表示悔过,希望陈某能给其一次机会。考虑婚生女儿尚年幼,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法庭希望双方能在今后的生活中多沟通交流,互谅互让,故对陈某离婚之诉请,不予支持。
作者:
寒江钓翁
时间:
2011-5-10 15:14
中国婚姻的悲哀!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成一句空话,法院应准于离婚而不应驳回,才是对人权的尊重!
作者:
金灵
时间:
2011-5-10 15:40
最不能接受男人动手打女人
上帝给男人力量,不是用来打老婆的~~
作者:
卢虎
时间:
2011-5-10 17:32
打女人的男人就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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