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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水一少年好逸恶劳抢劫伤人 屡教不改收容教养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国不移动    时间: 2011-5-31 23:42
标题: 吉水一少年好逸恶劳抢劫伤人 屡教不改收容教养
日前,吉水县公安局将涉嫌抢劫的未满14周岁的犯罪少年谢某依法收容教养3年。

    2011年春节前后,辍学无业的少年谢某伙同他人在吉水县城文峰中大道、文化中路、城南等地持刀抢劫在校学生、务工青年10余次,并将多人捅伤,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公安机关多次将其 抓获,因谢某作案时未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走出公安局的谢某不仅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厉,屡屡盗窃、抢劫作案。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吉水县公安局依法将其报送省公安厅收容教养3年。

    5月25日,吉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作案后潜逃的谢某再次抓捕归案,并依法将其投送监所执行收容教养。


作者: 独孤雪    时间: 2011-6-1 07:21
这样的人,出来能改过自新的几率很少。
作者: 寒江钓翁    时间: 2011-6-1 07:31
如此冥顽不化,劣根不除者确属个案,家庭,社会均有不可推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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