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米培训网

标题: 3名未满14岁少女与男网友玩4P :“我们欠干” [打印本页]

作者: 转角撞上墙    时间: 2011-6-12 14:55
标题: 3名未满14岁少女与男网友玩4P :“我们欠干”
本帖最后由 转角撞上墙 于 2011-6-12 14:56 编辑

     
      人民网6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一胡姓男子在网路上结识1名小学六年级及2名初一女学生,4人相约玩4P,胡以简讯告知“见面爱爱不怕吗”,初一女生竟然回复“我们是欠干的女生”;板桥地检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对胡提起公诉。

  
    对于这3名少女的大胆行径,办案人员也摇头。据调查,20岁的胡姓男子在今年2月9日,先在网路上的豆豆聊天室结识绰号“草莓”的初一女生,两人在网路上大谈性事,后来互留即时通帐号,两人转移到即时通继续“谈性”。

  
    草莓与胡即时通聊天时,同学小Q及学妹小乐(小学六年级),也都在电脑旁边观看,后来草莓还介绍两人给胡认识,后来胡邀约三少女一起玩4P,三女马上答应。

  
    胡姓男子担心三女变卦,还曾传简讯给草莓“所以见面爱爱你也不怕啰”,草莓先回复“不怕”,后来更回复“我们是欠干的女生”,当晚三女搭火车从汐止到板桥车站,胡以机车带路,三女搭计程车到胡的住处。

  
    据查,三女各自脱光衣物躺在床上,胡一晚与这三女各发生1次关系。两天后,草莓与小Q又去找胡姓男子玩“3P”;小乐则几天后也找胡姓男子“办事”,三女各与胡发生两次关系。

  
    少女的家长报警处理,三少女一开始都指遭胡嫌下药迷歼,但后来都改口说自愿的,只有草莓仍坚持遭迷歼。

  
    检方认为草莓后来又回去找胡嫌发生关系,与常情不符,最后依“与未满十四岁少女性交罪”起诉胡。

作者: 氧シ氣    时间: 2011-6-12 15:06
{:1_195:}
作者: 顺其自然    时间: 2011-6-12 15:09
{:1_175:}
作者: 卢虎    时间: 2011-6-12 15:19
{:1_208:}
作者: 梦想奔腾    时间: 2011-6-12 15:22
{:1_156:}
作者: 寒江钓翁    时间: 2011-6-12 18:48
回复 转角撞上墙 的帖子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与不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同意,均以强 jian 论处。
作者: 老乡人    时间: 2011-6-12 20:04
{:1_147:}我怎么碰不到这样的女生啊!
作者: 刘文波    时间: 2011-6-12 20:07
{:1_174:}
作者: 张晴    时间: 2011-6-12 20:09
这个要坐窂滴




欢迎光临 秀米培训网 (http://www.yf77.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