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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丰县民政局答复低保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闻今日谈    时间: 2011-6-17 10:59
标题: 永丰县民政局答复低保问题
永丰县阙女士:2004年丈夫去世后,因为家庭困难,我和儿子享受了低保,而我女儿没有享受。今年,我女儿嫁人了,儿子还在读大学,可我们只领到了一个人的低保,这是怎么回事?

    永丰县民政局:低保工作是动态管理的,享受低保费用的多少以及享受的名额都是根据居民现有的生活水平决定的。如果小孩子确实还在读书,家里也确实需要低保,就可以带证明小孩正在读书的相关证件再次申请低保名额。我们也会调查核实真实情况后决定是否增加名额。


记者张苡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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