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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医院被省卫生厅列为市级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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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1:3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今年7月至2012年7月底,全省将实施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其中我市的市中心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干县人民医院、永丰县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被省卫生厅列为市级试点医院。
    按照试点要求,各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县(市)人民医院均应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鼓励其他二级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市级试点医院初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建立比较完善的电子病历应 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据悉,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探索医院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逐步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
作者:记者胡静 来源:吉安晚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8-12 22:13:39 | 只看该作者
我要进去
板凳
发表于 2011-8-12 23:05:13 | 只看该作者
祝贺市中心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永丰县医院!
希望以此为契机,提升自己,狠抓质量,共享资源!
地板
游客  发表于 2011-8-13 15:42:25
落后! 现在还有几所医院不是用电子病历?
难怪没人想来县医院
5#
发表于 2011-8-14 10:12:24 | 只看该作者
走着进去,躺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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