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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锲而不舍执结11年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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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16:0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把快把这事给忘了,想不到法官还是帮我把钱执行到了。”4月20日,当申请人李某领到7000元执行款时,深有感触地说道。这是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锲而不舍、主动出击而执结的又一起陈年积案。
    1999年6月,因被执行人曾某欠李某7000元猪饲料款未还而诉诸法院。同年8月,永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执行人曾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李某支付饲料款7000元。

    判决生效后,曾某并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案件因此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曾某由于养猪亏本后,生活已经陷入困境,确实无力偿还申请人的饲料款,被执行人曾某本人也于判决生效后不久就南下广东打工了,案件因此而陷入了僵局。虽然申请人李某自进入执行程序后就再没有来法院询问案件进展,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此而放弃,执行法官每年都会不定时地主动前往曾某家。

    2010年4月13日,执行法官在曾某家中找到曾某时,曾某十分惊讶地说道:“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还记得这个案子啊。”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曾某还想以经济困难为由进行推脱,执行法官便向其说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曾某当即将7000元的执行款交至执行法官手中。这件历时十一年的陈年积案也终于执结完毕。




来源: 中国法院网吉安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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