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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牧羊集团股权变动“非常道”内幕调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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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22:2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苏牧羊集团股权变动“非常道”内幕调查[转]

  创业元老“反目”公权力“介入”企业“家事”

  7月末,扬州骄阳似火,位于扬州市牧羊路1号的江苏牧羊集团的巨大广告牌屹立在开发区内,几百米开外就能清晰看到。这家饲料机械业民营企业近期一直被公司内部大股东纠纷所困扰。

  “这本是民营企业内部‘家事’,但是公权力‘不恰当’介入致使矛盾激化,眼看着这个在行业里首屈一指的中国企业还在‘内耗’,令人痛心疾首呀!”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树理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极为愤慨。

  经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多方调查采访获悉,作为行业巨头,江苏牧羊集团原本准备即将上市,由于当地公权力的介入,致使该知名企业一夜之间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

  诱捕?

  2008年8月29日,江苏牧羊集团董事、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荣华,随行业协会在台湾考察期间,接到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明的电话。

  “王检说要我回到扬州就找他去,有紧急事情商量,这是陷阱!”许荣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仍记忆犹新。

  2008年9月10日,许荣华随协会返回。当日下午,许荣华应邀来到王亚明办公室,“我们主要商谈关于牧羊集团5大股东纠纷问题,王检说区委希望牧羊集团最大股东徐有辉把股权转让出来,若不转让股份,徐有辉的事就没完。”许荣华对记者说,他长期任职牧羊集团法务部,与王亚明检察长较为熟悉。王告诉许荣华,扬州市检察院的意见是,5大股东都拿出一点股份留给国有,而区委不同意这个意见。

  此时,王亚明手机响了,王接听后说了句,“他就在我这里。”这时,许荣华手机也响了,邗江区法院一女法官让他去拿牧羊集团的材料。

  据许荣华介绍,当时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和牧羊集团有官司正在邗江区法院审理,许荣华从法院拿了材料,刚刚出法院大厅,就被几个人拦住,要求跟他们走。随后,许荣华被带到扬州市邗江区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二楼,要求他回答福尔喜企业为什么使用牧羊集团的商标。

  许荣华如实作了回答,许称,“当时顶多也就是商标使用不规范的事情,交代完了也就完事了,但这仅仅是恶梦的开始。”当晚,许荣华没等到准许回家的通知,次日凌晨,许荣华等来了一纸刑事拘留证,被民警带到扬州看守所。

  2010年7月28日下午,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来到邗江区检察院就许荣华案件希望采访王亚明检察长,王亚明表示,“现在这个事情比较复杂敏感,上面有指示不得接受采访,我也有压力,希望市检察院能早日把这个事情调查清楚,还我清白。”

  据王亚明称,2009年6月当地公安机关撤销许荣华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后,许荣华逐级反映其在看守所“被迫”股权转让的情况,身为检察长的王亚明被指“涉嫌违规参与许荣华在看守所股权非法转让一事。”

  2010年8月2日,本报记者再次拨通了王亚明的手机,希望能够就相关事情进行沟通,未果。据本报记者了解的信息显示,王亚明对于许荣华离开他办公室不久即被公安带走特别愤慨,拿起电话和公安负责人交涉,“这不是让许荣华觉得是我在设套抓人吗?这叫我再怎么协调他们股东之间的事情!”

  公权力介入企业“家事”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得到的一份江苏牧羊集团工商注册资料显示,江苏牧羊集团2002年经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5大股东分别为:徐有辉持股24.05%、徐斌持股15.74%、许荣华持股15.51%、现任董事长李敏悦持股15.74%,现任总裁范天明持股15.61%。上述股东也都是江苏牧羊集团董事会成员。

  “公权力如此干涉财权,很难让人想象。”作为许荣华诉讼代理人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树理称,为了实现对牧羊集团股权的占有,李敏悦和范天明两大股东利用公权力将其他股东送进看守所,以威逼利诱的方式逼迫其签下不平等的股权转让协议,达到了以极低的代价对他人合法财产的占有。

  2010年8月2日,本报记者前往邗江区ZF试图联系采访区委书记程裕松和区委副书记何广陵未果。记者拨通李敏悦手机号码,在说明来意的情况下,对方略显迟疑后说:“你打错电话了!”而范天明的手机则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股东矛盾导火线是李敏悦和范天明两位董事一直拒绝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他们图谋不轨,担心换届选举下台,采取各种办法拖延,最终利用当地公检法机关介入公司内部纠纷。”许荣华称。

  2008年4月22日至2009年2月10日徐有辉和徐斌被“驱逐”董事会期间牧羊集团一直没有正常召开过董事会,5大股东为此而相互博弈。

  据许荣华介绍,2008年6月5日,许荣华、徐斌和徐有辉三位董事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提议遭遇董事长李敏悦拒绝,理由是“邗江区ZF意欲介入调查董事之间纠纷,现在召开董事会显然不太适宜”、“在征求ZF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召开董事会”。

  “这些理由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这本是民营企业内部‘家事’,完全可以协商解决,不希望过多借助某些ZF因素干扰企业正常运转。”徐有辉称。

  事情并非如预料的那么简单——这仅仅是民营企业“家务事”。2008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例会日6月14日前一天,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的徐有辉被邗江区纪委找去“谈话”10天,董事会例会无法召开。

  2008年6月16日,牧羊集团董事会秘书戚海兵被邗江区纪委请去接受调查;2008年6月23日,牧羊集团副董事长徐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召集董事会时,也遇到当地纪委10天的“谈话”。

  2008年7月10日,许荣华和徐有辉再次提议7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月11日李敏悦和范天明对此拒绝,回函称“目前几位董事被纪委调查,至今尚无定论,根据有关方面的指示,近阶段不适宜召开董事会。”

  经历数次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后,许荣华向区委书记程裕松反映情况,得到区委三条答复:上次董事长换届徐有辉是自愿的,区委不管,而年底换届现任董事长、总裁希望继任,可能在董事会落选,区委不能不管;在现任总裁范天明管理下,牧羊经营状况不错,也最适宜担任总裁一职,但有可能落选,区委不能不管;有人举报牧羊董事财务问题,利用这次机会彻底解决“牧羊问题”,让一两个股东控股以免三年换届导致企业经营不稳定,区委不能不管。

  2008年7月14日,徐有辉、徐斌和许荣华拟召开董事会,“当时,我们几位党员董事会成员再次被找去谈话。”时任牧羊集团董事会秘书戚海兵表示。

  对于上述区委三个“不能不管”的意见,2010年7月29日上午,本报记者来到邗江区ZF宣传部希望协调相关采访事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事情有点复杂,主管外宣的副部长上午开会,你还是下午三点再来一趟。”当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宣传部办公室,其负责人表示,“无法联系这方面的采访。”

  2010年8月2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邗江区ZF,在办公人员介绍下,记者试图直接到办公大楼607室即区委书记程裕松办公室,但办公室一直没人。随后,记者拨通程裕松和区委副书记何广陵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对此,区ZF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领导外出有事了,无法联系。”

  牧羊集团“反击”

  2008年8月12日,李敏悦和范天明复函,拒绝许荣华以股东身份提出查阅牧羊集团财务资料的请求。

  许荣华表示,自2005年以来,牧羊集团董事会没有召集过一次公司股东大会,在2008年5月份起公司董事会一直无法正常召开,更为严重的是,2008年8月4日,公司竟然未经董事会研究,也未经股东大会决议,擅自进行了红利分配。

  “公司在税收的缴纳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使得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正常完成,这些都是现任董事长无法逃避的事实。”许荣华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牧羊集团大股东纠纷前最后一次董事会纪要,这份2008年4月21日的纪要,清晰显示本次董事会第四个议题为:关于核查偷漏税款的问题。

  在再次遭遇拒绝后,2008年8月18日,许荣华向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牧羊集团立即召开股东会议。

  按照牧羊集团章程有关股东会议召开程序的规定,许荣华和其他两位董事商量的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安排在2008年9月12日。

  一旦法院判决就得生效,显然,牧羊集团不会“坐以待毙”。

  2010年8月3日,本报记者驱车来到位于扬州市牧羊路1号牧羊集团总部,在分别数次拨通李敏悦和范天明手机后,范天明告知记者其正在香港出差,随后通知了集团总裁办副主任杨德云安排采访事宜。

  穿过了牧羊集团富有东南亚热带风情、简洁而富有现代气息的一楼大厅,在二楼会议室牧羊集团董秘钟适和法务部主管刘卫国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在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后,钟适表示,“大股东矛盾并不是外界传闻的争权夺利和换届问题所致,实际上,这个问题在2007年集团公司意识到大股东许荣华和徐斌已严重违背相关协议并侵害了集团利益。”

  据刘卫国介绍,2008年8月28日,牧羊集团向许荣华实际控制的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和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合计索赔900万元,并同时申请法院冻结两公司900万元财产。

  2008年8月29日,扬州市邗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为由,将由牧羊集团举报立案调查的福尔喜公司侵犯牧羊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移交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处理。

  刘卫国称:“依据2008年2月份的《牧羊集团董事会决议》相关规定,公司有权要求违规股东以最初出资额转让其持有股权给公司。”

  2008年9月3日,牧羊集团起诉许荣华,诉请以4859594元的最初出资额对价强制转让其持有的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

  当年9月11日凌晨,许荣华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被邗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扬州市看守所。

  刘卫国表示,“其实许荣华、徐斌和徐有辉三位非专职董事在外另行创业,不在牧羊集团担任具体管理职务,但是他们一直以来侵占集团公司利益以达到谋求个人利益的目的。”

  在列举了许荣华等三位非专职大股东各种“揩油”,“中饱私囊”的行径后,刘卫国出示了一份标有(2009)扬民三初字第0019号民事裁判书,刘称,2009年1月20日牧羊集团向扬州中院起诉徐斌控制的江苏牧羊迈安德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对此,徐斌称,这桩针对其控制公司的诉讼还在江苏省高院审理中。

  “牧羊”之争何时了?

  许荣华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不断有人要求他将股份转让掉。“进了看守所,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所谓的罪名实质上为了抢夺我手中的股份。”许荣华每每谈及看守所生活都会如此念叨。

  2008年10月16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明再次亲自带着牧羊集团律师来到看守所和许荣华谈股权转让问题。

  综合各种考虑,许荣华终于同意了,以2160万元把其持有的15.51%股权转让给了小股东陈家荣(牧羊集团工会主席,牧羊集团监事会主席)。许荣华在看守所里签署了出卖股权委托书,蹊跷的是,许荣华自始至终从未和买主见过面。

  一场牧羊集团股东纠纷终于从许荣华这个环节开始,但是这场创业“元老”的股权纠纷远没有徐有辉和徐斌设想的那样——到此为止,既往不咎。

  据徐有辉介绍,在许荣华15.51%股权转让后,李敏悦和范天明已获得牧羊集团46.86%控股权,作为牧羊集团老厂长、前任董事长的徐有辉义愤填膺,“他们还不满足,变本加厉抢夺剩余的股权,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赶?”

  2009年2月10日牧羊集团终于召开“久违”的股东会议,拥有39%以上股权的大股东徐有辉和徐斌被排除在董事会成员之外。

  2009年2月1日徐有辉再次被区纪委带走“谈话”,徐有辉的三兄弟则通过各种渠道逐级反映情况,其二哥徐有利称,“当初王检承诺许荣华股权转让就了事,他们出尔反尔,还一直逼迫徐有辉转让股权。”

  据徐有利介绍,他代表徐有辉和王亚明谈判股权转让事情,“当时要求徐有辉转让8%股权,保留16.05%的方案,我们还可以接受,但是第二天他们出尔反尔,答复我们说要徐有辉拿3700万走人!”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虽然历经磨难,徐有辉和徐斌依然持有自己的股份。

  对于徐有辉3700万元股权转让事情,钟适和刘卫国表示惊讶:“我们仅仅知道许荣华股权事情,对徐有辉股权事情不清楚,也不方便评价。”

  在一份2009年10月21日关于牧羊集团逐级反映情况材料中,扬州市市长对该事件有了批示,要求邗江区委区ZF领导“在弄清问题的情况下,教育引导几方,以和为贵,共谋发展,不再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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