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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潘石屹恶搞者险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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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11:1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一段名为《末日访谈》的恶搞视频在借助世界末日话题在网上疯狂传播,引起了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的注意。
昨天上午,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就遭网友模仿恶搞对记者调侃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他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言一出,再度引发热议,一时间评论无数,网友称潘石屹等模仿恶搞事件或将成为网络法治第一案。





(图:潘石屹恶搞模仿者)





(图:潘石屹恶搞模仿者)





(图:潘石屹恶搞模仿者)
记者看到,该视频在12月20号也说是盛传中的世界末日前一天被上传至网络,仅仅几天时间访问量已上百万。有网友指出,这并不是简单的网友自制娱乐视频,片中多次出现和提及某衣柜品牌logo和名称,有很大的品牌宣传炒作嫌疑。
记者联系到该视频的策划和制作人,对方表示对网络话题进行娱乐模仿属合法行为,尽管如此,这种模仿行为还是颇具争议。
天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王先生认为,法院对一个侵权行为的认定,一般看实施行为人有没有过错,该行为有没有产生后果。“模仿秀”如果对公众产生误导,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模仿者明示为“模仿秀”,对被模仿者的形象没有贬损、歪曲,便不能认为是侵权。
但也有人估计,既然“法无明文不为罪”,现有法律对“模仿秀”并没有明确的规范,“模仿秀”作为一种表演形式,仍将会继续合理合法地存在。他们说,国外也长期存在模仿卓别林的表演和模仿玛丽莲.梦露的现象,并获取商业性回报。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视频中潘石屹和方舟子等模仿者,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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