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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闻所未闻的判决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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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贵州闻所未闻的判决为哪般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煤矿判归案外人”?在外界纷纷对所谓“最牛审判”议论之时,经济导报记者第一时间赴第三方所在地枣庄市山亭区进行采访,发现贵州六盘水矿权谜局背后隐藏着更多鲜为人知的秘密。

重点项目 早已投资

日前有消息称,贵州六盘水市中院经过多次审理之后,竟然将案件标的六盘水市钟山区福安煤矿(下称“福安煤矿”,原“钟山六矿”)股权判给了非原被告的案外人。一时间,“最牛审判”的说法广为流传。

但是,因伪造签名骗取煤矿股权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是否只涉及原被告双方?第三方是否真的是“案外人”?

19日,从枣庄市区出发,导报记者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该案的第三方,位于山亭与滕州之间的桑村镇,一探究竟。

导报记者从山亭区go-vern-ment了解到,福安煤矿是该区所辖桑村镇在坚持“走出去”战略下,开拓外埠煤矿资源的成果。

桑村镇go-vern-ment的文件显示,截至2011年底,投资8000万元的福安煤矿15万吨技改工程顺利通过贵州省验收,正式投产运营。煤矿一期已回报1.4倍,桑村镇财政受益1000多万元。顺利完成煤矿扩界整合,煤炭储量达到2000万吨,总价值超2亿元,正在积极申报45万吨技改。目前已经成为六盘水市的样板煤矿。

“福安煤矿的确是镇上的一个大项目,可能之前涉及过一些问题,但是在我们的努力下都得以解决。”桑村镇go-vern-ment相关负责人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案件已经在六盘水市中院进行了审理,并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这一情况也从导报记者获得的六盘水市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上得到证实。之前传闻的“煤矿判归(毫无关系的)案外人”说法在判决书上也难以得到支持。

产权纠纷复杂

导报记者通过多方联系,找到了案件的原告方———六盘水市兴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兴鑫矿业”),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其表示,不太能接受。“本来是原告和被告的事情,怎么最后产权判给了第三方呢?”19日,兴鑫矿业的股东之一刘建国(微博)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并没有听说过有山东方面参与。

按照兴鑫矿业方面的说法,钟山六矿出现了一些纠纷,但是,产权应该最终归属于原告方。

六盘水市中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兴鑫矿业于2000年7月11日获得了六盘水市钟山区第六煤矿(钟山六矿)全部资产及煤矿开采经营权,成为其所有权人。

2002年,钟山六矿引入张超、hj红为合伙人,其通过出资,获得钟山六矿49%的股权,并约定经营及利润分配方式。但是,原本和谐的合作关系却因为张超、hj红“伪造转让协议”,侵占钟山六矿全部股权而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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