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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及其教练孙海平看病将终身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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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21:0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上海市体育局与华山医院签署医疗保障协议,华山医院正式成为上海市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奥运项目冠军的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据悉,这是一份终身制的免费医保。享受这项政策的上海运动员,包括刘翔、陶璐娜在内共23人。

同时,上海市体育局决定给4名在国家队带出上海籍奥运冠军的沪籍教练员享受同等政策,他们是刘翔的教练孙海平、徐莉佳的教练刘小马、刘子歌的教练金炜和邹市明的教练张传良。记者电话采访了上海体育局局长李毓毅,他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据《华商报》)

《西安晚报》评论:刘翔等人获免费医保冲击社会公平

日前,上海市体育局与华山医院签署医疗保障协议,华山医院正式成为上海市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奥运项目冠军的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据悉,这是一份终身制的免费医保。享受这项政策的上海运动员,包括刘翔、陶璐娜在内共23人。(3月17日《江淮晨报》)

一方是纯粹的公立医院,一方是zf部门,双方合作的项目,所涉及的政策也是以zf名义发出的,那就必须遵守公共政策必须遵守的规则。因为,无论实施这一免费医保政策的出资人是谁,是上海市体育局、医保中心或华山医院,其所花费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其所消耗的都是公共医疗资源。

既然资金是纳税人的,既然资源是公共的,那么,相应的政策就应该使所有的纳税人均等受惠,而不是单单使一部分人得利。可事实却是,同样是纳税人,同样在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包括刘翔在内的23位运动员及4名教练员却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障,而其他的普通人却仍然需要承担自费的那部分,这种区别对待,理由是什么?

体育冠军们由于其本身的成就,早已获得了来自体制内的大量物质奖励,并且大都利用其名气从商业活动中获得了大量的收益,其现在和今后的生活保障早已非普通人可比,为他们单独制定某些政策,使其享受更多的保障,仅是锦上添花而已。

问题在于,这样的“花”添得合理吗?添得合法吗?zf部门出台的政策,尤其是涉及基本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能否被拿来当做“奖励”的手段?这种“奖励”事先是否征得了纳税人的同意?凡此种种疑问,如果不能获得解答,其对公众心理的伤害,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冲击,将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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