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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迷恋的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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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7:3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偶尔在这个版上潜水
发现如今T大的小师弟妹们
人面兽心的越来越多——这倒不是坏事
今天无聊,说说当年我混夜店的经历吧
诸位看个乐子
我知道很多人还是抱着很纯洁的目的去玩的
所以故事里若有冒犯诸位的地方,请无视。

我去pub从来是独来独往,目的当然是把妹。按说把妹最好两人同行,彼此当个僚机,不过我不太喜欢这种方式,况且虽然目的是把妹,到也没什么得失的心理,所以一个人去也无所谓了。那时候生活中并不缺少女性,之所以去pub里混,主要是想练习胆量。这就象一个游戏,你在引诱、暗示、搭讪一个目标时,需要细致的观察,准确的判断和快速的应变,挺好玩的——其实最后的结果并不那么重要了,况且,pub里面大多数的女孩可能和你玩得很high,但最后不会发生啥——这里既有安全的因素,也有女人所谓反荡妇机制(套用一下现在流行的泡妞术语)的问题,就不在本文范围之内了。

我毕业那会儿,赛特的banana还很火,那的曲子都是很劲爆的disco,玩的人也多是teenager,当然也不乏被teenager吸引来的老男人们。一个pub有一个pub的游戏规则,那时候banana的规则就是你足够的年轻漂亮,或者打扮足够的另类,交流的方式也以跳舞居多。说白了就是一堆人挤在一个狭小的舞池里,借着灯光和暧昧的音乐磨蹭身体。每个女孩身后都会有几个猥琐男人去贴饼,你搭讪一个靠谱女孩的概率很低,因为没有什么语言的交流,以身体和动物性为主:贴上去,彼此撩几眼,觉得不讨厌就一起玩罢了。偶尔你会碰到一个很开放的女孩,也无非就是贴身辣舞,kiss而已。当然那里面还有磕药的圈子,我就不太了解了,只是经常看到扶着大音响晃头的女孩,觉得她们年纪大了难免听力受损。

在banana里要认识女孩也有策略,比如跳舞,你热舞的能力够好,可以在目标的周围选好位置,跳得夸张一点来吸引她的注意,这个过程中你要判断她的情绪,和你是否有应和,然后迅速的拉进到肢体接触,当你能够抱住她时,基本就不会被别的ws男抢走了。时机很重要,基本上一个女孩子下场跳舞后,几分钟就会被人抢走,而那种跳了很久还是一个人的对象,你过去了也没什么希望:她只是来独舞而已,并没有想钓个男人。

其实早年的banana还是个挺有趣的地方,虽然那里的人素质并不太高,常有流氓和太妹在混,但是氛围是比较单纯的,或者说没有后来Mix、唐会等地方的纸醉金迷,也没有苏希黄里谄媚老外的劲儿。那时候的夜店文化还没有什么时尚元素,更多是集体发泄的地方。所以经常看到很多穿着土气的男士在舞池乱蹦,或者穿着低档tshirt+牛仔裤的学生仔好奇的乱转——这类人是不会去mix的,那里没有他们的空间。

当年在banana有一帮P大的人混,后来我认识了一个T大美院的美女,她说你也混过banana的啊?你认识P大的谁谁谁不?我说我知道他们,但懒得应酬,不认识。她说那还好,他们可坏了——我觉得“坏”在她的嘴里,也许是一个褒义词,赫赫。




我一直认为所有的夜店,最终都归结为食色本能——不过这听起来太佛洛医德啦。爱因斯坦先生发现了相对论,对普通民众的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同理可证,即便你向一个女孩说明了她来夜店就是出于性的吸引,她也不会和你上床。所以在夜店里玩的大部分女性,都不是为了寻找ons的,她们所需要的更多是那一点暧昧的氛围。我认识过几个舞蹈学院和音乐学院的姑娘,她们到夜店玩儿的目的,居然是整夜跳舞可以“减肥”,当然,我已经过了那么幼稚轻信的年代——她们不玩暧昧才怪,不过我觉得“减肥”确实是人家主要的目的之一。

男人就有侵略性的多,不是没有那种阈值很高,在吧台喝点小酒看着艳舞岿然不动的男人,那大多是40以上的叔伯辈,来这里怀念一下荷尔蒙旺盛的青春时光。如果你看到一个30岁左右还保持着冷静风度的夜店玩家,那他很可能是一个高明的猎手。

Mix这家店是我混过最久的,因为我喜欢hip pop的温暖感,对冰冷的电子曲风不太感冒。从女孩的素质来说,Mix确实一流,但也没有到如何惊艳的程度。浓妆在镭射灯下一打,个个都是天仙。所以我在夜店的时候不太在意五官,看着舒服就行了,身材是王道。

在Mix把妹就更要同伴了,这里无非就是包个卡座,开酒,呼朋唤友,朋友又有朋友,于是无穷匮焉。圈子建立起来,暧昧自然就发生了。即便是两人前去,点瓶洋酒也不妨碍勾搭邻座的女生,和尚有庙才好念经。不过我这么混过几次,觉得实在无聊,第一我不喜欢牛饮,尤其受不了whiskey羼绿茶的喝法,虽然夜店里的whiskey都是混和调配的玩意儿,但是兑了绿茶还真是糟践东西;第二我也不喜欢程式化:应酬一堆陌生人,靠和女孩玩骰子来拉进距离——挺没技术含量的,还有那种灌女孩喝酒的家伙,就是猥琐的败类了。

我在mix也大多是独来独往,如我所言,单纯从把妹的角度讲,这种方式成功率不高,只是比较自在。

第一次去mix玩儿的时候,我独自在右边的小厅里,站在柱子边上看舞池里的众生。旁边的大卡座里有一个局,美女很多——这种成局的目标我一般不去招惹,但那天是个例外。有个气质有点kate moss范儿的女人,年纪大概25、6岁的样子,瘦削苍白的脸,高挺的鼻子,锐利而有故事的眼神,手里夹一根香烟在轻舞——浑身上下都洋溢着“来搭我吧,可我不一定理你”的味道。她应该是这个局的中心人物,和所有的人都应酬。我站的地方离她比较近,难免彼此眼神交火,一开始我没有招惹她——还是成局不扰的原则,直到发现她有几次对我有意的凝望,我才回应给她眼神。对有经验的人来说,对看就已经说明了一半。然后我在一次对看的时候走出厅去,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她走出来,我知道她假意去洗手间给我机会,但不想显得很冒失,所以在她回来的路上闲逛,装作不经意的再次对看,然后一个微笑,很自然的闲扯几句,留个号码走开:我知道她今晚有应酬不属于我,她走出来也是不想带我进她的圈子。这个故事后来没有什么发展,我没有主动联系过她,我想彼此都是那夜一个无足轻重的插曲,但她算是我在mix搭过的第一个女孩,所以记得。
对常混夜店的人来说,eye contact是搭讪的第一步。


很久没有独自去Mix生磕,也许现在的玩法已经和过去不同。在舞池里生磕也是有类别的,在我看来,如果你和目标有了eye contact,那么在三秒之内就要做出反应,比如靠近,对舞,甚至并不太过分的身体接触,你的成功指数和你第一垒到第二垒之间间隔的时间成反比。

有一年的圣诞夜,我在mix左边的厅里无聊的转悠,看到一个很甜美的女孩在和一个傻傻的学生仔对舞。那个男孩的脸上满是青春期的渴望,但是他跳得太拙劣了,并且总是想很快的进入二垒。我知道女孩已经渐渐的感到厌烦,于是下池慢慢的靠近他们,在那个女孩的侧面跳舞。很明显她注意到我,眼神有了交流,我毫不犹豫的占到她正面的位置对舞,学生仔有点尴尬和不甘,于是在旁边绕着跳,不断的寻找女孩的眼神,直到毫无希望才很知趣的离开。这让我明白,有时候一个生磕的弱者是你最好的帮手。

这个故事依然没有结局,那姑娘跳得非常火辣,一个寻找艳遇的对象是很少这样做的。大部分的时候,你碰到的是一个来放松自我的女孩,她们可以和你贴身,kiss甚至爱抚,但很少会被你带走。我陪她聊了一会儿,知道她和另一个女孩一起来玩儿,两个人都喝醉了,我记得还问她们彼此是不是les,谁是T谁是P,她们大笑,然后为了征实彼此没有暧昧互相推让着陪我跳舞。最后我打车送她们回去,电话都没有留:我不碰喝醉了的女孩,这是原则。

另一个类似的例子在苏希黄,那天我陪一个姑娘一起去(关于这个姑娘的故事后面再说),在吧台看到一个猥琐的中年人不断骚扰一个美女,那女孩保持着很好的风度在应酬,所以她们应该是一起来玩儿,但彼此并不太熟。显然那男人有点小权势或者钱,那姑娘拿他当备胎耍。我过去在她另一边坐下,要酒,交流眼神,彼此碰杯,让话题自然展开。我觉得她在利用我打压身边的男人,因此有意的迎合她,我感觉她对我留下不错的印象,于是留了她的电话,接着和同来的朋友跳舞去了。后来彼此短信联系过两次,我知道她一直在等待我约她去玩,但之后一个多月我一直抽不出消夜的时间,渐渐就放下了,她是北广学主持的,有一张漂亮而温和的脸。

著名的同性恋天才王尔德老师写过一个很著名的剧本,叫“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里面有个富有的乡绅,在乡下过着本分的生活。但他每周都会化名跑到伦敦城里,花天酒地,拈花惹草。我觉得wilde写出了当代人秘密的渴望。每个人都向往着另一个自己,每个人都不愿轻易放弃安稳的生涯。当然,这个故事换一个角度和语境,就是另一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所以各位不要猜了,我不是名人的马甲,也没上过什么一见如故论坛。我不过是众生中的凡人,白日是乡绅,夜晚是唐璜——哦如今唐璜已经老了,快变成堂吉坷德。我是T大的,所以常逛水木,写这东西纯粹是无聊,兼代一点回忆。我觉得夜店里其实就那么一点事儿,不必搞得太正襟了,所以发上这个版,聊备一格吧。

今天说说上贴里提过的女孩。我在Mix里搭的她,我记得那天穿得雅致,心情轻快又自信的进入舞池。很快就看到她:大概1.62的个子,一头洋娃娃般浓密的波浪卷发,不施粉黛的白皙,五官精巧,骨架很小,有种适度的肉感。她是舞池里的dancing queen,所以虽然很多男人围绕,反而谁也不敢上去搭讪。我知道她是夜店老手,因为她很娴熟的掌控着局势,她还在选择。于是我过去对舞,很卖力的衬托她,陪她玩的很high,但我非常有分寸,因为她的气质显然不是那一类easy girl,后者你完全可以很快的进入到身体暗示,但对老练的女孩来说,节奏是很重要的,要建立起一种舒适感。

我们跳了很久,中间我故意离开去洗手间、去买酒、站在外面喝酒,我给她空间和选择的自由,很显然我离开后她玩的不那么high,终于在她要离开的时候和我在吧台碰了一面,我打了个招呼,她说你跳得不错,于是彼此就mix的音乐和跳舞交换了几句心得,我说你常来的话留个号码吧,她大笑摇头,我知道这并非是拒绝,而是考验而已。我不想太有攻击性,于是只留了她的msn。过后她告诉我要离开,但一个小时后我发现她又回来,于是我知道她是个好猎手,她借口离开只是为了摆脱我。

原本这故事到此结束,msn是一种很弱的关系,所以我并没有放太多心思给她。不过我加了她的msn后,发现她空间里很多照片,穿着得体,看得出是有品位的女孩,而且估计她有C cup,催动了我的男性本能。于是我在msn上给她留言,聊了几句,很斟酌的用词,双方都表现出良好的教养。于是她给了我号码,约了一起去玩。之后的两三次同游,我们不象是情侣,倒像一对猎人。到了夜店里就各自分开,她管这个叫“巡场”,每次我们都要比一下彼此的收获,并且约定如果有机会带走异性,不必和对方打招呼。这女孩——叫她T吧——留英了很久,所以我们两个聊天都用英文,我知道她在测试我的教养,所以应和她。偶尔她会谈到性,用英文讲出来似乎不那么羞涩,好像围城里苏文纨用法语叫方鸿渐吻她。

第三次一起去玩,我知道如果会发生什么,就在今晚,否则彼此的新鲜感消失后,没准真成了夜店里的损友。所以那天我们跳了一会儿我就说不如离开,她似乎也有点累,我带她去做了足底放松,彼此心情愉悦,于是她带我回家。T是个很细致的女孩,家里常备那时国内还很少见的日本condom,于是我知道一切安全。我估计得很准,她的bra确实有C。

过后我们聊了很久,T在国内时是乖乖女,大学毕业了还是virgin,在英国读书时被同班一个贵族帅哥追,惹得全班的女生妒忌,而她也从清纯女孩一变而为成熟腴丽的女人。大概是贵族帅哥的手段老辣,她很快就enjoy性,bra从B升到C,。念书回来之后在Z F做事(具体部门就不讲了,免得人肉搜索),白天是文静干练的女性(有一次我听她打电话给同事,恰好她的专业我也懂些,听得出来她非常聪明机敏),晚上在夜店流连。她从不带外国人回家,因为她觉得在中国的老外都是loser。但韩国人除外,因为她喜欢那种韩剧里小眼睛的帅哥。基本上她带回家的男孩,完事后T都会立刻让他们离开,我是第一个过夜的人——我想不是因为我帅,大概是因为我可以很装的用英文和她谈心,她需要这个,当然,其他physical的部分,我表现的也还好,所以她说按照顺序排列,我大概是20多,不过按照满意度排,是前三名。

T有一个台湾小明星做情人,每次来大陆都会找她,据T说他表现非常一般,而她只是觉得和名人偷情有趣。她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T的家里很殷实,我看过她手机上存的家里别墅的照片,有一次她和我去买墨镜,指明要Gucci的某款,最后还是在国贸底下才找到。T有一个男朋友,年少多金,备来做结婚对象的。据T说,结婚了之后就收山不再玩,我知道她也是一个王尔德笔下的主人公,谁又不是呢?

之后我们保持了一段,T想要那种长期的关系,但又不妨碍她应酬结婚对象,我没那么多时间配合她,慢慢就淡了。
讲这个故事是说,大部分情况下在夜店搭的女孩,不会在当天被你带走(那种傻傻的teenager不算,她们完全不懂事,况且和她们在一起并没有多少乐趣),你需要耐心让对方感到舒适,需要表现出你的教养和幽默感,这个过程越是复杂,最后的结果越是精彩。T是个漂亮有趣的女人,偶尔我还会想念她。

China girl

这两天不忙,索性多写一点。其实……从吸引眼球的策略来讲,最好是每天一篇,细水长流,省得后来的帖子扰了前面的点击率——不过我对眼球啥的没太大兴趣,无非自说自话,所以写了就贴。这一回书加了个回目,叫china girl,前面讲太多本能,我怕越了水木的界,这回说点别的。

David Bowie有一首很好听的歌,叫China girl,后来Punk老炮Ippy pop翻唱过,两个版本我都很喜欢,虽然这歌里有那么一点洋人意淫东方的味道。所以北京一度老外最多的pub,是Suzie Wong,因为the world of suzie wong的故事,因为那里有最多的China girls,好比以前洋人到了日本都盼望着蝴蝶夫人——如果将来中西关系颠倒过来,也许德国就有间酒吧叫“茜茜公主”,法国有间酒吧叫“茶花女”,美国有间酒吧叫“梦露”,日本有间酒吧叫“饭岛爱”。

pub里的老外多是来把china girl的,上贴里那个留英的姑娘说来中国的老外都是loser,这话有点绝对了(参照她在英国时男友的身份,到也说得过去),不过我是见过不少一脸卡车司机相的美国汉子搂着china girl招摇过市。这种故事在90年代很多,所以王安忆同学写了一本不错的小说,叫《我爱比尔》。现在的china girl们要有眼界多了,因为见多了外国瘪三:她们也泡suzie wong,但更矜持,更有手段。

说起外国瘪三,有一次我带一个美院的美女去pub,姑娘去洗手间,回来怒气冲冲的说:md刚才路上两个喝醉的鬼子强吻我,我用跟鞋跺他们的脚——这让我想起当年美国大兵喝醉了糟践中国女学生,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两个鬼子是什么身份,只有卡车司机一类的人才以为中国还是一块殖民地。还有一次在banana里,那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去banana,因为我带的表演系小姑娘喜欢热闹非要过去。我们跳累了坐在吧台喝水,旁边一个须发皆白的美国鬼子冲我带的姑娘说话,姑娘不懂英文让我翻译,老外(这次是真的“老”外)说你很漂亮,姑娘说谢谢,接着老外就说我住在附近的一家酒店,你愿意来坐坐么?姑娘冲我说他以为我是鸡么?你对他说SB……我很有礼貌,对美国老人说对不起,她和我一起来的,她不去。平心而论,那姑娘的打扮虽然hot,但绝对不是小姐范儿,我只能认为是那位山姆爷爷不开眼,这其中当然还有洋人在殖民地的优越感作祟:也许山姆爷爷年轻的时候混过上海红房子,老来以为美元还是足够坚挺得能让中国女人春心荡漾。

不是没有卡车司机之外的洋人在夜店,有一次我在mix碰到姚明那个翻译,彼此假客气一番,言谈甚欢,当然他边上也是个漂亮的china girl。还有一次,某著名投行的一个vp来和我们公司谈并购项目,彼此认识了,没两天就在mix的舞池里看见了他,搂着一个身着白色低胸连衣裙的china胖大妈做狗撒尿状,我观察了一会儿,确认他是一个人来的——当然是猎艳,于是为他在美国的老婆孩子叹息一番。当然,vp在IB圈儿里不算什么高级身份,但见识总比卡车司机们强,可事实证明人的审美能力与教育程度无关,在夜店这种地方,永远是下半身指挥上半身。那天我没去和他打招呼,我觉得难免尴尬。夜店里有的洋学生也还算有教养,不过喝醉了就什么德性都有,这里面故事就更多,回头再说。

最后回到china girl的主题,有一次我在suzie wong喝酒,旁边一个50多岁的澳洲佬和我闲聊,我差点以为他是个gay,后来知道他是个地产经纪,于是释然——做地产经纪的,话唠居多。他看上了对面吧台一个长得酷似沙拉波娃的北欧女孩,眉目传情了很久,人家一直置若罔闻。话唠和我说:“她真漂亮,我要是再年轻10岁,她就是我的。现在我太老了。”交浅言深是一种失礼的行为,好在对他来说这是陌生国度的夜店,我也就任由他宣泄老境的凄凉。这时候过来两个china girl,一个俗丽一个丑,我看俗的那个倒还能看,就搭过来聊几句,话唠看到有女人过来就像打了鸡血,绕着俗的那个没完没了,正好我觉得这姑娘乏味无聊,乐得丢给他。我巡场三周回来,发现她们两个还在聊——那姑娘不懂英语,就靠着挤眉弄眼拉拉扯扯,丑姑娘在一旁踞着瓶啤酒慢慢喝,看来也是早习惯了朋友的谄媚。那一夜澳洲佬并没有带走他的china girl,因为他小气的不愿意为她买一杯酒,过后那姑娘找我来抱怨,然后把一腔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春情抛向我,她说如果我为她买一杯鸡尾酒,随我带她去哪——这实在让我倒足了胃口,我能理解她手里端一杯男人孝敬的鸡尾酒徜徉在pub里的想象,但我觉得为了这一点幻想而献身未免过于随便,虽然我也明白所有的女人心理都有一个爱玛。我礼貌的拒绝了china girl的提议,半个月后我在街上偶然看到她那个不漂亮的朋友在低头疾走,还是那天喝啤酒时冷冷的神情,我突然觉得相比较来说,这姑娘要可爱得多。

这些故事说明,夜店里的鬼子以不靠谱的为多,不过据说中国人在非洲挺受欢迎,也许那里有很多的africa girl吧。
给我一支烟

刚才有朋友短信问我是不是写手,如果写手是指那种能把文字变成钱的人,那么我应该不算,我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敏感的人应该看出来我这种口气是对“写手”缺乏好感。“大部分的写手都没什么真正的文学教养”,这是某专业级文学女青年讲给我的看法,我部分的赞同她的看法,并且对她说这话所暗示的意思——“即我还是有那么一点文学教养的”这一褒奖表示感谢,虽然我觉得“写手”里倒是不乏特别聪明的人。我之所以不喜欢“写手”是因为他们往往很拧巴,当代一个头脑正常的人还要以写作为生,特别是在我国如此低水平的社会福利体系下,一定是有一点“理想”的。理想的道路当然没有那么平坦,所以难免出来卖,按我一个朋友的话说,职业的写手还有“理想”,那就是婊子还要牌坊了。闪转腾挪了这么久,诸位看官应该明白我已经开始摆弄文学小情趣,这是个很不好的倾向,所以打住。装逼犯在水木任何一个版面都是人人喊打,我装这一回么,就是为了解下题——既然有人觉得我是写手,我就划拉一个“知音”或者“女友”杂志范儿的题目,仿做一卷。
我混pub总是尽量少带东西,因为存包很麻烦,而全放在兜里也不合适——夜店装束当然以紧身为主,平白凸出一个口袋即妨碍行动也有碍美观,万一别人以为你凸出来的是那话儿呢?所以很少的现金,信用卡,轻薄款的手机就够了。

当然还有烟。有个美国的文化学者写过一本书,说这烟要是无毒害不死人,恐怕就没有那么风靡。这话听起来有点欠抽,有毒而美丽的东西很多,也没见世界人民抱着鸦片狂欢。不过我的确怀疑如果有一种完全无害的“香烟”出现,会发生点啥?让那些又骠又狠的美国牛仔们嚼什么?让巴顿将军在枪林弹雨里吮什么?那可都是小资女士们的fantasy。香烟是一个棒装物,所以女人吸烟是很相宜的,男人吸烟也有解释,floyd爷爷不是有“口唇期”一说么?香烟的一边是死亡的尼古丁,一边是人类性感的吮吸,合在一起就是性与死,所以夜店里一定要有烟——和香烟悖论一样,夜店如果没有未知的危险,又有谁会去呢?

当然,抛开装逼犯式的玄想之外,香烟在夜店是非常实用的一款道具。据说早年你要在夜店看到独行女子桌上放一个打开的烟盒,就是请君入幕的意思——我见过几次,但从未去征实,我不喜欢这种插标卖首式的诱惑。“借火”是个常见的惯例,但并不总是有效,特别是有的bartender过分热情,你刚抽出一支烟准备去找那边的姑娘借火,这边一个打着的火机就伸过来——我可以给你小费,但你别给我点烟了好么?

除了借火以外,烟也是一种沟通方式。有个叫何勇的摇滚小痞子写过歌,早年的老北京们彼此要看对方“掏出什么牌子的烟”,我揣测那就象以前的八旗子弟看对方提着什么样的鸟笼。但夜店里不看烟的好坏,而是对不对味,你要抽“中华”就有点二了,哪怕是几块钱一包的中南海呢?当女孩随便拿你的烟来抽时,你们的关系就比露水之交要近了那么一点。或者当你一个人的时候,傻坐在吧台会无所适从,既然你以失意男人的类型出现,装作“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滴眼泪”,那么请夹一根香烟。记住,二战时最重要的军需品不是炮弹,而是香烟,所以诸位到夜店扫荡时,请带上。

最后,为了点题,也为了满足诸位看故事的心理,附送经历一则。有一次我在一个pub流连到夜深,没有什么值得出手的机会,坐在吧台吸最后一只烟。这时对面一个局里的女孩望过来——那是一个类似网友见面的局,貌美的人失望,平庸的人兴奋,唧唧喳喳了半夜,眼看到了星散之时。这女孩样貌到还秀气,身材尤其好,所以难免也有自矜进而失望的情绪,我看他们人走得差不多了就坐过去,还没想好怎么开口,她突然说:能给我一只烟吗?关系一下拉进,我们聊了很多,知道她刚刚失恋,男友小她两岁,她对他有多么好,结果她出国半年回来就甩了她,和另外一个女人上了床,她的小姐妹为了让她散心拖她来这个局……btw她的小姐妹也很秀气,而且居然是个著名外企的工程师,我留了她小姐妹的电话,然后拉着吸烟女孩去热舞——如我所料,她的身材显示出谐调性很好,后来才知道她大学时练过印度舞。那一夜很愉快,后来我们电话联系过几次,我感觉她想要一种稳定的恋人关系,填补她失恋的痛苦,况且,我并不爱她,于是over。

这个故事是说道具的重要性,有具体话题的搭讪要有效的多,“能认识你吗”之类的生磕往往是傻气的(不过在个别情况下,这种方式最有效),大多数时候应该是“你的衣服很漂亮”之类日常话题,当然还有“给我一支烟好吗”……

原本我只是在pub潜水,看有些小朋友借着bbs遮遮掩掩欲盖弥彰的调情实在好玩,才起意写一点经历。一开始就是随意谈谈,围观的多了难免人来疯,居然越写越正经,我不喜欢有锋芒的文字,虽然写的时候挺high,但是high过之后力比多就减弱:夜店也好、性
也好,无非就那么一点事,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我非要写出来,已经是痴念头。正好昨天有人发短信来劝我不要煽动少年人的春情——我一想也对,我一直错觉着水木上的人足够成熟,却忘记了这里还有大一的孩子。今天这一篇算是煞尾,凑足七篇——七剑下天山,挺好。

其实我并不喜欢floyd的那一套理论,我觉得他文笔不错,是个文学家而非心理学家,从这个角度看,陀斯妥耶夫斯基要比他有深度多了,所以凡是看完个系列的小同学们,我建议你们回去读一读陀先生,《白痴》呀,《罪与罚》呀,《卡拉马佐夫兄弟》呀,这不是在装逼犯,而是要明白人的心理是多么复杂的一种东西,不节制的热情会带来多大的伤害,相比于文学家的想象来说我们那一点点经历又是多么的浅薄。喜欢揣测文意的朋友在这里不要想歪了,我不是在暗示我的故事来自虚构——我看到有的跟贴言之凿凿的说我在写小说,我觉得对他们枯燥的心灵来说,宁可把一切色彩都视为编造,也不愿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别样的人生。那些道学家们就更无聊了,我尊敬那些有信仰的人,但我觉得他们应当是宽容乃至慈悲的,急冲冲跳出来表明自己道德观的朋友,我觉得你们太焦虑了。

sigh,原本是想从floyd引申到夜店,再次跑题——我知道这会是最后一枪,所以总想倾泻所有的告诫,观点难免散乱,诸位凑合看吧。如你所知,性是夜店的重要主题,但我现在慢慢懂得,夜店的有趣不是最后那临门一脚,夜店只是前戏。我能理解荷尔蒙旺盛的少年男女们在夜店里乱闯时的急躁,就像我第一次毛手毛脚试图脱下女孩的衣服(这句何其“杂志文学”也,哈哈)。正如毛手毛脚的性总不是美妙的,如果你看了这个系列之后去夜店寻找ons,那么我告诉你,夜店是个性价比很低的地方,那里不是没有美丽的故事和一流的体验,但总体概率偏低。换言之,如果你没有任何恋爱经验,去了也是白去,如果你是把妹高手,在夜店打猎还不如街上搭讪。

我也知道有一类人把pub看做休闲和社交的场所,并没有我这些“下流念头”——以前我有个同学就是如此,无比的喜欢泡pub,但每次去都是坐在吧台点杯酒看着美女养眼,临渊羡鱼是种很好的态度,退而结网未免太累,我尊敬这样的选择,希望我这一系列文章没有冒犯他们的乐趣。

夜店也是个修炼的道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当年在某pub里(我发现水木上还是有熟人的,尽量少点出地址为妙),有个象babigirl的大眼妹总是坐在吧台一角,我见了她多次,原本这种独行女孩不容易搭,她们要么胆小如鼠,要么狡猾似狐,但babigirl那种左顾右盼自得其乐的态度,我实在忍不住去撩她一下。她很随和,而且大方的买很贵的酒送我,女孩子有这样的手面,我几乎以为她是富商的小妾,晚上寂寞出来钓小白脸。聊完我才知道,她给老板做助理,常到pub来应酬,现在她自己过来,除了放松,也是为了练练交际,免得常被老板骂没脑子——我觉得除非我没脑子了才会信她。可她脸上并没有常混夜店的风尘气,倒是总带一种天真,和所有人都仿佛没有机心的应酬,这倒是很好的策略,让别有居心的男人无从措手,那一股kidult的味儿,真有点梦露风范。后来我在那店里见过她多次,发现她还真是不玩暧昧,结交了一帮熟朋友,把Pub当成了彼得堡名媛的社交舞会。不论真假吧,大眼妹这套练交际的理论,我颇以为然。
对初入夜店的男生而言,要谨防钓凯子的女孩。如果你一定要以带走女孩为目的,那么至少要记住,没有女孩会因为你出手阔绰而跟你走,如果你想请她喝酒,买一杯就够了,你需要的不是灌醉她,而是酒精点燃那一点交谈的氛围。夜店里不是没有物质女孩,如果想搭她们,先问问自己的荷包,而且她们非常的无趣,你还不如去买个充气娃娃。

絮叨太多,各位难免厌烦,最后抖一个包袱——按说一个系列应该有华丽的收梢,但我不想写个情色系列,何况那些最美好的经历,总牵扯到一些复杂的情怀,令人无从下笔。我想说个不关风月的案例,并不是每个夜店女孩你都能搭到,搭到了也未必属于你。

有一次我去外地探亲,在那个城市最好的pub消夜,吧台对面有一对男女,男孩很斯文,看来不太适应声色犬马的氛围,总带一点羞涩,女孩很有古典美,侧面看去象极了老版红楼梦里的鸳鸯,那是我第二次见到真正“肤如凝脂”的女孩——好皮肤不是单纯的白,而是要如凝脂般细腻有光泽,有很好的“饱满度”。我知道这一搭难度很大,因为那女孩的注意力都在朋友身上,不过她们显然不是情侣,因为没有亲昵的动作,彼此还有一点点矜持。她们应该是男女同学,因为那男生的穿着并不时尚,看年纪也是刚入社会的新鲜人,如果不是同学关系,断然不会有财力和心态去泡这样的美女。当然,他很喜欢她,但自觉又配不上她,只好用矜持、羞涩和正直换取她的怜悯,女孩当然是怜悯的,所以很主动的带他玩,有一点做张做致的快活。我嗅到她们之间这一点微妙的苦味,原本应当放弃,但那女孩实在很美,够得上红楼梦里“观之可亲”这四字考评,况且她并不爱他,搭之何妨?那男生总是不离女孩左右,她和我又没有eye contact,只好静等。不一刻女孩拉着男生下池跳舞,我感觉机会来了,在舞池边观察,果然那男孩不会跳,扭手扭脚的自觉无趣,俯身交待了一句就出来了,大概是让那女孩自己玩不必管他。我知道成败就在这几分钟,于是下池靠近她,她注意到我,很温和的微笑,这时很诚恳的看着对方说自己的想法最好,于是我要了她的电话,知道了她也在北京工作,然后离开。其后我们约过几次,她是一家知名企业的sales,有很好的酒量,最爱飚车,交过若干男友,依然相信爱情,我们现在是生活中的朋友,工作中还在曾彼此帮忙,我们在pub可以很亲近的贴身辣舞,但从不接吻,我也从未让她和我回去,我知道她虽然玩的尽兴,但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和尊严,我无意去评判她的原则,这是她的选择,而我尊重她。pub里有很多这样的好姑娘,请善待她们。

就到这里吧,谢谢各位的观赏,T大的孩子们为我所深爱,我知道他们迟早会走上复杂的人生,与其自己去闯,倒不如我先唠叨几句,我是不惮于教人“学坏”的,因为真正的“坏”也学不来。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再见。

沙发
发表于 2012-2-9 18:21:58 | 只看该作者
T大????
板凳
发表于 2012-2-9 18:33:31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长了点,没看完
地板
发表于 2012-2-9 19:11:10 | 只看该作者
T大?南昌电大
5#
发表于 2012-2-9 19:34:11 | 只看该作者
{:soso__782563780968318693_2:}
6#
发表于 2012-2-9 22:29:54 | 只看该作者
下次千万不要copy了,你很累,我们也很累的!
7#
发表于 2012-2-9 22:37:57 | 只看该作者
王安新 发表于 2012-2-9 22:29
下次千万不要copy了,你很累,我们也很累的!

伤不起
8#
发表于 2012-2-9 23:49:52 | 只看该作者
看的我睡着了{:soso_e117:}
9#
发表于 2012-2-10 09:31:05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可以分段,用回复的方式,这样可以避免视觉疲劳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14:54:57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这里没有人喜欢玩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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