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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法院为9农民工追回10万元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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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1:2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15日,领到工资款的9名农民工脸上终于有了久违的笑容。原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今年成立了专门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组,缩短了评估拍卖活动的周期,通过拍卖倒闭企业财产的方式顺利执结了9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2008年7月14日,被执行人金峰水泥厂因经营不善而倒闭,该厂负责人丢下厂子外出躲债,拖欠了该公司9名农民工的工资10余万元。2009年5月9日,金峰水泥厂的9名农民工起诉至永丰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金峰水泥厂支付拖欠的工资款。2009年9月5日,永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金峰水泥厂支付9名民工工资10.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永丰县法院执行法官对金峰水泥厂的财产进行清点,发现该公司的机器设备还能使用,估价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9名农民工因久未拿到工资已陷入生活困难的境地。为此,永丰县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组,迅速开展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通过依法拍卖金峰水泥厂的机器设备获得执行款12万元,该款项刚一到账执行法官立即通知9名农民工前来领取工资款。





来源: 中国法院网吉安频道
沙发
发表于 2010-4-16 16:09:55 | 只看该作者
血汗钱也拖真是的 !
板凳
发表于 2010-4-16 17:45:38 | 只看该作者
永丰就是那种观念.    毛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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