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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醉驾依法被刑拘 众明星在微博中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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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21:0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日晚十时许,音乐人高晓松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经酒精检验,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事发后,众多明星也在微博中作出回应,高晓松好友小柯表示,他已和对方通过电话,小柯说:“高晓松反倒觉得这是件好事,因为可以借此沉淀一下。他说他需要平静下内心。”

  
央视著名女主播张泉灵也在微博中对消息进行转载,并告诫网友“喝多少算醉驾”。编剧六六则翻出高晓松之前评论药家鑫的微博,并说:“我把高晓松的这条围脖翻出来,给自己也提个醒。遵纪守法,做个不危害社会的普通人。”

  香港导演陈嘉上发微博指,醉驾危险的是醉。问题是醉之后,便连醉驾危险是危险的判断力也丢了。要靠身边的朋友拦阻呀。我的一位朋友,每次出门赴酒局都索性不开车。《中国达人秀》节目通过微博表示,今天将由陈耀川代替高晓松担任评委。

  据悉,高晓松对于醉驾供认不讳,他对民警说:“我是违法行为,我愿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他透露当晚从19时至22时,自己与两名朋友在东三环附近一酒店饮酒。“我喝了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洋酒,”高晓松说,22时20分许,他自己驾车离开饭店,途中与三辆等红绿灯的车辆相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车的,将被处以拘役的刑事处罚,并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图为:5月10日,高晓松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问询室。

沙发
发表于 2011-5-10 21:09:17 | 只看该作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为北京交警叫好!{:1_143:}
板凳
发表于 2011-5-10 21:17:46 | 只看该作者
名人效应。。。
地板
发表于 2011-5-10 21:24:44 | 只看该作者
刚才在微博上有看到这条新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醉驾害人害己
5#
发表于 2011-5-10 22:14:34 | 只看该作者
你不容法,法绝不容你。
6#
发表于 2011-5-11 13:01:33 | 只看该作者
有网友将醉驾者高晓松的成名作《同桌的你》进行了改编,新版名为“酒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喝的是啤滴白滴?歌迷们都不敢相信,醉酒后肇事的你……明天你是否会后悔,视法律如同儿戏,我也是偶然翻微博,想起酒桌的你……谁灌醉才华横溢的你,谁让你放纵自己,谁让你不尊重法律,谁给你穿上囚衣……啦啦啦啦啦啦

7#
发表于 2011-5-12 00:53:14 | 只看该作者

null

这下好了里面有人了
8#
发表于 2011-5-14 18:17:0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名人更应该平等。。。这样百姓才会更加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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