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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表舅拐3岁外甥被转手多次卖到福建 20年后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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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20:0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年前,爱子被表哥拐卖,刘英的人生从此陷入了黑暗。多年来,她四处奔波,苦苦追寻儿子的下落未果。近日,在安福警方的帮助下,她终于找到了已长大成人的孩子刘明明(现名林俊),看着孩子的照片,刘英非常激动、泪流不止。近日,她将远赴福建看望孩子与其相认,这段分离了20年的骨肉即将得以团圆。

    表舅3800元卖了表外甥

    1991年,家住安福县浒坑镇的刘英匆匆来到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3岁的儿子刘明明被人拐卖。

    经了解,1990年,刘英(莲花县)离婚后带着儿子小明嫁给安福县浒坑钨矿职工张元,后因抚养小明的事情,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刘英的表哥周双全知道后表示,其在福州市找了户家境殷实且可收养小明的人家,刘英则称要征得自己母亲和弟弟的同意。

    随后,周双全到莲花县以在浒坑镇找了一户可帮小明上户口、又是双职工家庭为由,骗得了刘英母亲和弟弟的同意,并告知刘英,可以将小明送人抚养。

    1991年4月9日早晨,周双全带着小明来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林木伙的租住房。周双全告诉林木伙夫妇,小明是他表妹的小孩,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抚养,要林木伙的妻子帮忙将小明卖出去。

    几天后,林木伙把上街卖菜时认识的两名四川籍妇女带回家。后经该两名妇女介绍,周双全以3800元把小明卖给了一对不知姓名的夫妇。案发后,周双全将3800元钱挥霍一空。由于周双全不认识买下小明的人,也不知道他们的任何信息,致使刘英一直寻找最终均以无消息而告终。

    经查,周双全曾在1984年6月23日因拐卖人口罪、流氓罪(1997年修订宪法时被删除)被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0年7月20日刑满释放。2000年4月30日,周双全又因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警方抽丝剥茧追查下落

    案发后,安福县公安局一直未放弃对小明的寻找工作,办案民警多次往返福建及广东等地寻找,并将刘英及其前夫DNA入库。2011年,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部督案件。

    今年5月11日,安福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通过对案件反复梳理,找到当年贩卖小明的关系人,据他们反映,林木伙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但提供不出林木伙的具体地址。

    经过进一步调查,专案组民警联系上已释放的周双全,他向民警反映,当年买孩子的妇女是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曾在逛街时看到该妇女在夜市摆摊卖衣服,该夜市旁边有一鼓楼样式古建筑。

    获此信息后,民警立即前往福州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找到了林木伙,他告诉民警,当年他是在台江区排尾新村看到介绍人之一。

    得知这一情况后,10月10日,办案民警来到林木伙提供的地址,     根据获得的信息,在外围对洋中里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符合以上特征的是房东林土妹的妻子郑秀兰。

    随后民警传唤了林土妹及郑秀兰,经询问得知,当年是由郑秀兰介绍一长乐籍熬猪油的陈老板及其女儿买走了一个小孩。但是这位陈老板及其女儿的姓名、住址不详,之后,民警在该夫妻二人的带领下走访了当年和陈姓老板有过接触的人。

    锲而不舍终找到被拐男孩

    当民警得知,林土妹的邻居嫁女,陈姓老板曾来喝过喜酒的信息。很快,民警获悉陈姓老板现居住在长乐市步行街附近,警方用林土妹手机拨打其电话时,却处于关机状态。民警感觉到陈姓老板可能有所察觉,时间拖得越久可能影响案情的进展。

    民警一方面安排林土妹继续拨打陈姓老板电话,一方面要求长乐警方协助对陈姓老板的电话进行反查,经查发现该号码系一位陈燕新的妇女所登记,随后调取了陈燕新 所有关联人员照片由林土妹辨认,林土妹指出陈燕新的父亲陈谋发系买小孩的陈姓老板,陈燕新的姐姐陈燕玲系另一买受人。

    陈燕玲的儿子林俊很符合被拐儿童的信息。当务之急就是找到陈谋发及其大女儿陈燕玲。民警转变侦查思路,通过林俊的上网及住宿登记信息查到一个福州市的固定电话,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林俊,经过说服工作并成功与林俊在长乐市公安局见面。

    通过对其家庭情况的了解,民警更进一步肯定了林俊很有可能就是民警要找的刘明明,民警依法对其提取了DNA血样样本,并通过林俊找到了陈谋发及其大女儿陈燕玲,上述两人交代了当年是由郑秀兰介绍了一对年轻夫妇将小孩卖给了他们。

    10月21日,经有关部门鉴定,林俊的DNA与刘英夫妇的DNA统一,由此可以认定,林俊便是刘英被拐20年的亲生儿子。(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来源:吉安晚报 作者:尹林永、刘振涛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0 20:15: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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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22:02: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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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22:57: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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