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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中村乡凤凰坑硅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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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09:2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永丰县国土资源局对永丰县中村乡凤凰坑硅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一、矿山概况

    永丰县中村乡凤凰坑硅石矿:矿区面积0.9734平方公里,查明资源量(332)9.7万吨,品位: SiO2含量大于96%,AI2O3含量约0.29%, Fe2O3含量约0.07%。矿山核定开采规模1万吨/年,采矿权出让年限5年。

    采矿权出让底价为13.5万元(其中采矿权价款为9万元,资源储量报告等前期费用4.5万元)。

    上述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实际资源量、矿石品位可能有所增减,其投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独立、联合竞买均可。

  2、有与采矿权竞买相适应的技术、经济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4、竞买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恶意串通等非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所需资质及身份证明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金和技术证明、技术聘用合同及复印件(个人竞买须提交身份证、资金和技术证明、技术聘用合同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办矿协议。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首次报价前应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可以折抵采矿权价款,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交易期限满后五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报名时间、报价时间确认、交易期限、交易地点

    报名时间与竞买人首次报价时间同时截止到2011年 月日下午3时30分整。

    报价时间以收到竞买人的《报价单》后确认的时间为准。

    交易期限:自2011年 月 日上午8时整至2011年 月 日下午4时整。

    报名及交易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有关报名事项

    有意参加的竞买申请人,请于2011年 月 日下午3时30分之前,凭有效资质和身份证明,到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有关挂牌交易文件资料或来人来电咨询。

         

                   联系人: 陈先生(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96-2513528

                                 谢小姐(永丰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796-25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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