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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男子商场刀刺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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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9:4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昌市一男子离婚后看到前妻接触其他异性,冲动之下用刀刺伤前妻。15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审结该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成(化名)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其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4.8万元。

  赵成与前妻林红(化名)离婚后,对前妻仍念念不忘。2012年3月7日,赵成在南昌市中山路一商场到见林红与一名男子并肩而行,遂用匕首将林红刺伤,在逃跑途中被商场工作人员制服,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赵成抓获,被害人林红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甲级。案发后,赵成赔偿了林红4.8万元,林红对赵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赵成的家属已支付了4.8万元赔偿款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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