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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冯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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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22:0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谁来保护群众利益? 我们是平山县南甸镇南甸村的全体村民代表,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愤懑和悲痛的心情,反映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冯江南、吴书庆等违法违纪、拖延办案,致集体的利益不顾,给我村集体造成极大损失。恳请大家舆论监督我村案件的进展!事情经过:问题一:2010年9月19日平山县南甸村委会向河北省高院就村委会与村民何学玮《承包南甸村苹果园补充协议》纠纷一案(因本案中我村村民何学玮私刻村委会公章,伪造协议书,恶意侵吞我村集体上千万财产、掠夺集体财物引起了全村村民的极大愤慨),提起申诉。河北省高院于2012年2月15日召开申诉听证会,听证会后主审法官冯江南和立案二庭吴书庆庭长一直以调解案件、领导出差、领导开会、领导出车祸、领导有病、领导研究等等名义,对案件一拖再拖,从立案至今已两年多时间了,案件一直没有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作出再审或驳回申请的裁定。本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为何两年多不能结案?在审理期间何学玮多次宣扬,“我儿子是某领导的司机,领导已经帮忙做好了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官司就算打到北京,我们也不怕,法院不会向着村里说话,这个官司,就是拖也得把村里拖垮!本案难道真如何学玮说的,河北省高院受某领导的指示,故意违法违纪、久拖不办?问题二:在听证会中我村委会再次提出申请并坚持对何学玮所持有的《补充协议》所盖的村委会印章进行真伪鉴定,并递交书面申请。省高院对我方的申请一直置之不理,并不予答复。万般无奈,2012年10月31日我村委会委托河北盛唐司法鉴定中心对此玫印章做了鉴定,结果如我村委会所想,果然是枚假章,作出鉴定后我村将鉴定结论递交了省高院,可省高院冯江南法官照旧推脱,说商量商量、汇报汇报、研究研究。现在我村村民代表找吴书庆庭长和冯江南法官,想了解案情进展,可两位法官大人根本不接见我们!省高院的法官大老爷们对我们老百姓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无故推诿,对老百姓避而不见,对我村集体上千万的损失冷眼旁观!我们想问问两位法官大老爷主持的是谁的正义?保护的是谁的公平?省高院的两位法官办案违反程序,违背法律,我们找相关部门诉之无门,只有公诸于众,向社会求助,请求大家舆论监督,请求上级部门重视并纠正该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保护法律的权威!!!〈!--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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