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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中心医院草芥人命,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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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2:5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容简介:我父亲王双强于2011年5月25日上午9时50分突发前区




我父亲王双强于2011年5月25日上午9时50分突发前区疼痛,伴呼吸困难,到辽源市白泉卫生院就近治疗,经心电图初诊断急性心肌梗塞,立即给予抢救治疗并同时电话联系辽源市中心医院【二甲yi(医)院】120救护车。于当时11时27分接诊到辽源市中心医院。在120救护车上接诊医生李功斌【脑外科医生】没有给我父亲采取救护措施【shang(上)心电监护仪】,到急诊后急诊科未给予重视,考虑需要排除胆囊病变,卻让我父亲 在没有任何业务人员陪伴步行 离开抢救室到楼上的B超室做肝膽超sheng(声),而导致我父親王双强 不能及时 抢救 而 死亡。 誰都知道:急性心肌梗塞是心血管疾病的急重癥,早期最易发生猝死,正因为如此,数百年的医学经验积累告诉医学界:急性心肌梗死越早期危险性越大,就要进入一级战备,要绝对卧床,不能離开抢救室,不能離开专业医生的视線,如果猝死发生有抢救设备的抢救室,立即给予抢救,成活率可达到90%以上。而王双强却被不负责任的庸医错误的安排到在B超室做不相关的检查,B超室没you(有)抢救医生,没有抢救設备,也沒有抢救药物的条件下王双强发生了猝死,致使失去了抢救时机,导致了王双强的死亡。百姓们院方該不该负这个医疗责任?该院的态度卻概不负责,真是天理难容。到 底是心肌梗塞能死人还是胆囊病变能死人,老百姓都知道心肌梗塞的病人不能乱动,一个二甲医院的急诊科医生却不知道吗?事后,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潘虹軍竟然说:“我们医院就這条件。”对此我们无法容忍。       2011年5月30日去醫院复印病历,dang(当)时发现医院正在伪zao(造)病历,双方发生爭执,后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医患家属将病历首页和臨时醫嘱计18页复印,并当时封存,有照片为证。复yin(印)时发现病历首页及临时医嘱有xie(些)必填项目及医护签字缺失。       2011年6月3日患者家属去查病历,发现已被封存的病历竟被撕开,医院工作人员竟称不知情,而医院应该对病历有保管义务。2011年11月16日患者家属要求司法鉴定,当时医患双方,法院技术处长和司法鉴定所的gong(工)作人员均在chang(场)。er(而)这时病历已增加到60-70页病历首页及临时医嘱单上有缺失项均已填充【里面没有抢救记录】。司法鉴定结果认定医院有医疗过错,辽源市中心医院zai(在)对被鉴定人wang(王)双强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國执業医师法》中诊疗规范的行为。而医院方又申请到信达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是依据所有病历60-70页和抢救记录来鉴定医yuan(院)只承担20%-30%的责任。而在这个guo(过)程中,抢救记录又从何而来,显而易見医院为避其草菅人命视病人生命如草芥的责任,竟公然伪造病歷,歪曲事實以逃避责任。zai(在)加强法制建设,建設和諧社会的中国,竟发生如此令人发指行径,真是是可忍孰bu(不)可忍。所以我们說出事实真相,公布医院令人发指恶行,還沉冤九泉老人以公道。我们承诺以上均为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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