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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农民“试水”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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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5 16:5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永丰县有7万多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劳动力离开农村。家庭农场的发展,不仅鼓励了一部分有能力的种养大户留下来种地,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还因为是新型经营实体,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位置,从而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在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鹿冈乡巷口村的张志文等几位农场主早早来到工商窗口,办理合作制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半个小时不到,他们免费领取到一份崭新的营业执照——“光明家庭合作农场”,这是我省第一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制家庭农场。

这家合作制家庭农场由鹿冈乡金平农场、永春农场等6家单个家庭农场组成,共流转土地25亩,建有33栋双孢蘑菇生产大棚,蘑菇种植面积35000平方米。而这之前,几家农场各自单打独斗,相对规模小,生产标准不一,蘑菇品牌也比较杂乱,怎么样让同产业的家庭农场既可以联合抱团又可以各自算账呢?鹿冈乡党委书记凌忠圣告诉记者,他们认为还是要成立家庭合作农场,采取“五统一分”的形式,统一资源、统一市场、统一品牌、统一技术、统一信息,分户经营。”

据测算,成立家庭合作农场之后,光生产原料采购这一块,每平方米蘑菇大棚就可以节省成本近十元。很多农场主告诉记者,领了这工商执照后,自己已经是企业法人了,所有经营必须按照企业成本效益核算方式进行。去年,罗铺垦殖场职工曾健通过土地流转,承包了佐龙乡200多亩地,成为永丰县首批注册的家庭农场主之一。用曾健的话说,他这个农场主是升级版的果蔬大户,不仅要会种植,而且还得懂经营。经过多方努力,曾健农场的草莓实现了农超对接,70%销往全市30多个国光连锁超市。

按照规划,永丰县3年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500家,打造县级家庭农场30家,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集约化水平和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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