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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那些发帖要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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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12 11:0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说句实话,临走发帖告别,有炒作嫌疑。
      
这情形让我感觉有点像广州海珠桥的“跳桥秀”,搞得交通阻塞、众人围观。桥下有些人在劝千万别跳下来,不值呀。当然,看多了这种表演的人就直骂,想跳你就跳吧,早死早好,省得塞这么久的车。甚至有个老汉,跑上去把跳桥的人给推下去。
      
其实,在论坛,你想走就走,何必再多此一举发个帖呢。见多了各大论坛那些所谓要告别论坛的,最后大多耐不住,回来了。又或者是注册马甲继续重入论坛的。
     
     
而且大家都知道,就算走了,肯定还是会潜水来看永丰论坛的帖的,这又何必呢?当然,发帖告别的结果是或多或少可以造成论坛的负面效应。就像跳桥表演可以造成塞车一样。
     
没意思。搞来搞去造成论坛不良的影响.

我这个人心直口快,忍不住说几句自己的想法。
17#
发表于 2010-12-12 16:02:43 | 只看该作者
心里知道就行了,干嘛说出了
16#
发表于 2010-12-12 15:05:54 | 只看该作者
从字里行间我感到楼主除有一颗冷酷的心外就是不近人情。人都走了,还说长道短。
我承认你说的确有这种炒作,作秀的现象,其目的是为出名或得利。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有人用莱刀杀了人就将莱刀全部收缴,责成铁匠铺停业。
各人处事方式不同,发帖告辞是人家的礼貌,你告辞不发帖是你的自由,何必苛求。你还说潜水回来,你就那么肯定百分之百的人都这样么?未免太武断了吧。如果我和人有仇,我拉屎都和他隔三座山,宁绕十里也不从他门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呢。就按你说的,潜水回来,看到你的这帖,岂不在人家滴血的伤口上再洒把盐。。。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果错了,我把话收回,权当我放屁,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2 12:08:20 | 只看该作者
{:1_212:}多多关照
14#
发表于 2010-12-12 11:5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09 的帖子

{:1_212:} 严于律已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2 11:53:36 | 只看该作者
氧シ氣 发表于 2010-12-12 11:48
回复 2009 的帖子

只要有男人女人的地方,就一定避免不了藏有隐身的导火线

还是这话在理中听,做好自己吧,
每个人都约束规范自我,才能文明前进
12#
发表于 2010-12-12 11:4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09 的帖子

只要有男人女人的地方,就一定避免不了藏有隐身的导火线
这就是现实社会
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
也没有说哪个就是好的,哪个就是坏的
各人还是觉得,自己觉得做得可以就行了
做好自己
11#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2 11:46:53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相信他们都应该潜水看得到的,网络虽然是虚拟,但也要文责自负,不能肆意而为,纠结于骂战口水仗之中.毕竟这里也象一个小社会,在马路上遇到塞车对谁都不好
10#
发表于 2010-12-12 11:4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09 的帖子

好像就是看不到,才叫背后讨论吧,
那看到了,主是当面指出了
9#
发表于 2010-12-12 11:4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09 的帖子

这不是平息下来了吗
我们就不应该再拿出来说了
我各人觉得过去就过去了
必竟有些人还是不知道的
再发这个帖子
有点不妥
当然,这是个言论社会
谁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也只是说下自己的观点
勿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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