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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90后少年持菜刀抢劫500元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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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26 11:1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南昌12月25日电 (王昊阳 肖玮)90后少年肖某频繁持刀抢劫,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日前,被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办案人员告诉中新网记者,肖某出生于1991年,有过多次犯罪经历。2007年11月1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9年6月22日刑满释放。未料出狱四个月后,肖某再次持菜刀抢劫商铺,虽然只抢劫了500元,但其属屡教不改的累犯,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25日21时许,肖某携带菜刀、透明胶、头套等作案工具,来到井冈山市龙市镇会师桥头一小商店外,预谋作案。

肖某戴上头套,敲击店门。店主刘某开门,肖某手持菜刀冲进店内,威胁刘某拿钱,刘某惊慌失措,大声叫喊,退至床边。

肖某恐外人听见,取出透明胶撕下一段,准备胶住刘某的嘴,由于刘某拼命挣扎,肖某未能得逞。

肖某以菜刀威胁,刘某迫于无奈,指出钱在抽屉里。

肖某打开抽屉取钱,刘某乘其不备,逃出店外。肖某急追,但未能追到。肖某从抽屉里拿走500元,逃离现场。随后,公安机关将肖某抓获。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肖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最终,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犯抢劫罪,获刑11年。




8#
发表于 2010-12-27 19:08: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严厉打击,不论多少,性质一样,从重处理,警示后人{:1_139:}
7#
发表于 2010-12-26 16:29:58 | 只看该作者
矫枉过正。。。
6#
发表于 2010-12-26 13:22:01 | 只看该作者
好……好……大快我心!
5#
发表于 2010-12-26 12:35:52 | 只看该作者
教育,教育
地板
发表于 2010-12-26 12:23:17 | 只看该作者
钱不在多,性质一样。迷途的羔羊,漫漫的铁窗。
板凳
发表于 2010-12-26 11:27:09 | 只看该作者
500元,11年。买了个教训
沙发
发表于 2010-12-26 11:22:00 | 只看该作者
肖某,是重点……{:1_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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