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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法院离婚纠纷案:妻子刚刚流产 丈夫就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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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6 14:2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患病妻子刚刚流产,丈夫竟起诉要求离婚。5月5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驳回张某要求与李某离婚的起诉。

    张某与李某于2007年12月3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

    2008年11月生育一女孩,抚养9个月后因患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去年10月,李某有了身孕,今年2月底,李某因患病不幸流产。4月2日,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庭审中,李某向法官哭诉道,自己刚刚流产,张某居然急着提出离婚,太狠心了。她向法官提交了一份2月28日在吉水县人民医院进行人工流产的证明。

    法院认为,无论双方夫妻感情如何,张某作为丈夫在妻子刚刚不幸流产后就提出离婚,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地板
发表于 2011-5-7 20:2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曾芳 的帖子

婚姻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应慎之又慎!
板凳
发表于 2011-5-6 15:3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寒江钓翁 的帖子

现在男的就把婚姻当儿戏,当初何必要结婚呢?活该现在社会光棍多~
沙发
发表于 2011-5-6 14:39:19 | 只看该作者
迟早就的离,迟离不如早离,看他几个月脸色又不能挽回,何苦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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