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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袭胸 被网友冠以“抓奶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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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9:1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21日开始,一张“左手驾车、右手袭胸”的监控照片在网络上疯传,驾驶员更是被网友冠以“抓奶哥”“雅号”。今天四川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通过官方微博澄清当事人并非长虹员工,与此同时绵阳警方也对此事件展开了全面调查。

针对“抓奶哥”被人肉为长虹公司员工的疑问,记者今上午致电长虹集团企划部部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海中。“经公司查实,长虹集团没有名叫邓某某的员工。曾有一名字类似的员工,但已于2004年1月被长虹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微博中,刘海中还公布了当年解除邓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对于川BY0008号车在三台县境内超速监控照片流出并传入网络,绵阳警方高度重视,责成三台县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全面展开调查。警方称,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对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

“不雅照”流传网络的同时,不少网友认为相关部门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所谓“电子眼”、“天眼”即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根据《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侵犯他人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仅就本事件法律关系而言,开车男子的行为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但是,本事件的特殊性在于,该男子的行为既属于违法行为又属于自己的生活隐私,不能因为其违法行为在先就可以恣意在网络上宣扬、公开其隐私。

姜波律师表示,事件中若警方相关人员不当泄露了该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则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在网络上进行宣扬、公开该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网络用户应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被侵权人通知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后未及时采取的,应与网络用户就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绵阳警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道路监控系统的管理,特别是对处于试运行阶段的监控设备全面调试,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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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8-24 09:17:54 | 只看该作者
唉....大哥,您这也忒嚣张了点吧!!!
板凳
发表于 2011-8-24 10:49:47 | 只看该作者
哥敢肯定 这女不是他老婆
地板
发表于 2011-8-24 11:58:02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8-24 18:26:15 | 只看该作者
街头拽仔 发表于 2011-8-24 10:49
哥敢肯定 这女不是他老婆

我同意你的看法
6#
发表于 2011-8-25 12:54:46 | 只看该作者
是小三的可能,很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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