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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法院专设数码录音电话完善事后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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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17:5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永丰县法院为完善事后监督程序,购置了一部数码录音电话专用于回访当事人,跟踪监督办案情况,再筑一道防腐墙。

  该院为加强审判监督,除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外,还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录音回访,倾听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情况反应和意见。该院规定电话录音回访突出3个重点:重点回访判决结案的当事人谈对案件是否公正的意见;重点回访败诉当事人谈对法官是否廉洁办案的反应;重点回访涉诉信访当事人和调解结案当事人对法官的法律服务质量意见。规定电话回访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回访,并及时整理、反馈主要意见给院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录音电话机由专人保管,不得用于打回访之外的电话。各审判业务庭在案件移送评查时,要将所有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号码造册移送纪检监察室,以备电话回访。院领导每月听一次保存的电话录音,亲自聆听当事人的心声,感受当事人的肺腑之言,以增强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领导意识。

  据统计,从11月1日至9日止,该院已电话录音回访当事人48人,深受当事人欢迎,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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