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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谢谢法官为我去除了困扰多年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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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2:2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12月28日,当申请人谢某从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八千元赔偿款时,激动的说道:“谢谢法官为我去除了困扰多年的心病!”

    原来,2006年5月,家境贫困的谢某不幸遭遇车祸,被货车撞伤,花去医疗费等共计2万多元。肇事司机王某在垫付了一万元后,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为后续治疗费用,谢某多次与王某协商,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王某支付医疗费等1.5万元。2006年9月,永丰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某十五日支付8000元赔偿款给谢某。


    判决生效后,王某依然拒绝支付赔偿款。2007年3月,谢某向永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王某有意躲避,使赔偿款几年都无法执行到位,这也成为谢某多年来的心病,但执行法官们一直未放弃。2009年12月28日,依据群众举报,执行法官终于在一宾馆将躲避在外多年的王某擒住。面对法律的威慑,王某立即将8000元赔偿款如数交至执行法官。于是,执行法官当即将赔偿款转交给申请人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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