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米培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永丰法院“放水养鱼”巧助40名民工喜收工资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14:0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9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领到剩余工资款的40名民工纷纷笑逐颜开,纷纷称道:“还是法院的办法好。”原来 ,永丰县法院通过将被执行人的厂房和设备承租出去的方式,既解决了即将失业的40名民工的就业问题,同时每年还获租金20余万用于清偿拖欠的工资款,在执结案件的同时又解决了民工的就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悉,这是该院采用“放水养鱼”方式顺利执结的又一案件。
2007年6月6日,被执行人永兴纸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开办公司的万某等人也丢下厂房和设备外逃躲债,拖欠了该公司40名民工的工资将近30万。2007年8月9日,永兴纸业有限公司的40名民工起诉至永丰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永兴纸业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款。2007年11月5日,永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永兴纸业有限公司支付40名民工工资29.8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永丰县法院执行法官对永兴纸业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点,发现该公司还能正常生产,用于出租的话无需多久即可偿还民工们的工资,同时还可以解决这些民工的就业。执行法官在征得了40名民工的同意下,将该公司的厂房和设备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承租给了另一经营有方的纸业公司。执行法官通过这种“放水养鱼”的方式,既解决了企业倒闭所带来的失业问题,又使债务的清偿有了希望。

2010年3月2日,永兴纸业有限公司的承租人将第二年的租金20万元支付到永丰县法院。在此之前,永丰县法院已经将第一年的租金20万元,按比例分配给了40名民工。永丰县法院在收到租金后,当即逐一通知40名民工于3月9日前来领取剩余的工资款。至此,拖欠已久的民工工资已全部清偿完毕。
沙发
发表于 2010-3-12 15:13:06 | 只看该作者
逛过了···{:1_147:}
板凳
发表于 2010-3-16 02:06:21 | 只看该作者

啊我顶你加支持你!

秀米网|联系方式|秀米培训网

GMT+8, 2025-5-3 00:27 , Processed in 0.39062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