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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门”前传:法院惧闹访,以“欠妥”为由改判[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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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7-28 23:4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主角程民申,近日连续被暴其隐瞒原是开发商鹰城集团前董事长助理身份、利用职权侵占公司11间价值近2000万元商铺、开好车住好房却欺骗媒体网友自己被迫害得无家可归等丑闻。
  近日坊间又流出更令人震惊的黑幕:引发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的真正根源,不是开发商河南鹰城集团“情绪激动”,而是一份仅以“欠妥”为由改判的再审判决!
  程民申侵占鹰城集团房产后,公司多次与其商议归还未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房管部门违法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程民申夫妇不服提起上诉。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于2006年11月判决维持原判。
  据知情人士透露,二审终审判决下达后,程民申夫妇多次找到主审法官和院领导哭闹,要求再审改判,两人还数次在法院上演“跳楼秀”,逐渐成为近年平顶山法院最头痛的闹访人。他们还多次到河南省委、省人大、省信访局、省高级法院闹访。
  2007年,程民申夫妇到北京多个国家机关闹访,并多次扬言要到十七大会场告状。鉴于信访压力,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决定重审此案,尽量把案件拖到会后。期间,二人故伎重演,不断闹着开庭下判决。十七大结束后,程夫妻又称若判其败诉,将举着上fang横幅参加奥运会!
  2008年1月,平顶山中级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欠妥”为由,判决撤销前两审判决。
  平顶山法律界一名人士说:这个判决绝对是被闹访给逼出来的!近年政法部门推行信访责任追究制,重要时期若连续发生进京上fang事件,承办人和主要领导是要受处分的。从判决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法院有多无奈。
  这份判决在中国市场学会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上也饱受质疑,与会法律专家们认为:在明确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仅以“处理结果欠妥”这个含混、牵强且并非法律术语的理由来否定两级终审判决,即不符合法律关于再审改判的法律规定,以无法自圆其说,这个判决自身就很“欠妥”。
  生效的两审判决书就这么被法院轻描淡写地以“欠妥”为由给改判了,消息传到鹰城集团,公司数百名职工一片哗然。一些老职工激愤不已自发到法院质问:是不是谁上fang谁有理!?
  2009年初,平顶山中级法院对该案研究再审。然而那份反映研究此案再审紧迫性的《再审案件立案审批表》,被程民申利用,他对“当事人情绪激动,声称进京上fang”请示内容断章取义,在媒体和网络制造了轰动一时的“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
  另据了解,程民申几次诉讼更换了6名律师。一位代理过此案的律师说,由于程民申事前隐瞒重要情况,他多是在庭审中才弄明白程的身份及是否支付房款等诸多疑点,在辩护中往往被对方律师驳得理屈词穷,庭审结束就和程民申解除了代理关系。
  这名律师还说,程民申只所以拼命要打胜这场官司,舍不得这价值不菲的11间商铺还是其次,更重要的是官司若败诉,他职务侵占行为就会被认定,警方会很快抓他,2000万可不是个小数目。
  至此,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的真正根源已一目了然:不是因“当事人情绪激动”,而是那份被程民申逼出来的“欠妥判决”!
  


沙发
发表于 2010-7-28 23:52:58 | 只看该作者
论坛夜猫不少哇{:1_157:}
板凳
发表于 2010-7-29 06:37:21 | 只看该作者
{:1_141:}路过来看看··········
地板
发表于 2010-7-29 07:46:48 | 只看该作者
嘻嘻
5#
发表于 2010-7-29 07:47:16 | 只看该作者
咋没加分  唉······
6#
发表于 2010-7-29 08:10:16 | 只看该作者
我来给你加5分好了{:1_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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