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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范冰冰告倒无良媒体的底气?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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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2:3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范、章二人的“泼脏水事件”又让娱乐圈瞬时间热闹起来,看腻了那一对对儿“屌丝”情侣公布恋情,大秀恩爱,很多人这次想看看两个女人这台戏,对了还一个什么什么毕编剧,那就看下三个人同台能最后演出个什么来。而助推这次事件的却是一家想“一报成名”的鲜为人知的小媒体——黔讯网。
其实追寻整个事件的始末,早些的5月29日,香港非常知名的“重磅爆料类”报刊 《苹果日报》刊登的一篇未经证实的文章,文章称影星章子怡交往官员狂赚32亿,甚至说章子怡目前“遭调查,禁出境”,一时间风声鹤唳,可怜的章小姐再遇“交往门”事件。接着,编剧、影评人毕成功发表微博,并暗指范冰冰为幕后主谋,随后,黔讯网刊载了记者张某原创的文章《编剧曝章子怡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于是乎,章子怡多次暗指表示会揪出幕后黑手,碍于毕成功的前车之鉴,谁这次也没有明说是谁,而其粉丝却一致纷纷将此对准范冰冰,估计范冰冰实在背负不了这种不堪暗指的骂声。最终,范冰冰向黔讯网及毕成功提前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
这次已经不是范冰冰第一次起诉媒体,前几次也都以维权成功告终。我个人一直喜欢看媒体、网友八出的一些明星的花边新闻,同时也特别欣赏那些对人隐私能掘地三尺挖个底儿掉的能力,甚者有时事后被证明是编造,我也乐此不疲这种莫须有的创造力。但直到这几次范冰冰坚决、成功的告倒媒体,我开始找寻那些艺人能最终胜利的原因,是邪不压正?还是空穴来风,终不成器?偶然间看法律书看到利器一枚——“谁主张,谁举证!”何为“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简单说来,就此事来说,黔讯网和毕编剧都直接或影射说范冰冰为背后主谋,那么他们就应该拿出范参与其中的证据,否则就是诬陷。所以回顾这几年间,范冰冰的多次官司胜仗,其实最后都是因为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其自己的主张而败诉。现在很多媒体为了搏点击、博眼球毫无顾虑的发布明星隐私和不实报道,说其是无良媒体也不足为过,但为什么多数网友却经常偏向“诬陷方”?因为他们认为这些花边新闻是艺人和媒体的联合炒作,甚至有时狠狠扬言对峙公堂的双方,却经常性的在双双得利后和解,真正敢坦荡维权实为少数。也许这次的黑“章”事件又是高走低开,也许以一个道歉结束,也许不能让大家见识更多的热闹,但无良媒体博眼球的事件已经厌倦了我们,我们其实更想看到娱乐圈更多新的独具匠心的“娱乐、娱人”方式。
最后一段加入了自己太多感慨进去,有点像评论了,见谅见谅!其实就想一来“搅和”下这次事件,其次就是告诉大家一种维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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