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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18个月!男人刺破套套致女友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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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4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板油们,最近发生一件关于**的事件,引起全球妇联和宇宙男盟的激烈交峰。事件如下:

加拿大新斯科舍省上诉法院3日驳回了1名因戳穿女友**求子而入狱男子的上诉。
这个名叫哈钦森的男子在2006年与其女友**时,为了令女友怀孕并达到使关系更加牢固的目的,偷偷将**戳破,从而致使女友怀孕。女友因此怀孕、流产,之后又出现了**感染,需用抗生素治疗。

新斯科舍省高级法院据此于2011年12月裁定哈钦森性侵罪名成立,并判他入狱18个月。哈钦森对此提出上诉,认为新斯科舍省最高法院的判决过度苛刻,并强调女友是自愿与他发生性行为的。

新斯科舍省上诉法院3日在其长达77页的裁定书上说,虽然哈钦森先生坚持认为女方是自愿与其**, 但女方显然并未同意用卑鄙的欺骗行为。

在上诉法院5名法官投票的情况下,该裁定书以4比1的绝对多数获得通过。该裁定书还认为,主审法官所做的“ 女人不同意无保护性行为”的结论是正确的。裁定书也认为,很显然,受到保护的性行为是构成女人同意发生性行为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提出异议1名法官则认为,这里的重点不是女人是否同意,而是是否有了欺骗行为就令女方的同意无效。

听完裁定书后,哈钦森的律师正在考虑是否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全球妇联说:安全健康第一,女人不必为了**就必须生孩子,男人为了生孩子就悄悄弄破套子,这行为是在欺骗女人的感情;女人暂时不生孩子并不是对男人不爱,生活、工作都是理由,而生孩子也得双方愿意,在女人被欺骗而怀上孩子,打掉孩子是合法行为,由男人的欺骗行为造成对女人的身体损害是必须由男人负责的。

宇宙男盟的理由就绝了:既然**都是自愿的,男人就不必为**产生的后果负责。既然生孩子是关系到两人的事,那打掉孩子就应该两人商量,女人没经男人同意就打掉孩子,产生的后果不应该由男人负责。

其实不论妇联和男盟怎么说,生活中食着性的男女们是身受其中,对此事才最有发言权表决权。抛开别人是怎么说的,用发自自己内心的呼唤对这男人应该不应该获刑进行投票吧。当然啦,除了投票,你还可以发表自己的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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