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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激发永丰人民兴修水利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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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7:0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19日,永丰县春光灿烂,暖意融融。瑶田镇瑶田村清水塘村小组的57名村民,全部来到香炉坑山塘灌区,给田间渠道清淤除障,争分夺秒疏通农业命脉。他们人人汗流浃背,一些青壮年纷纷脱去冬装,有的干脆赤膊上阵。
“新建香炉坑山塘,开挖兴修灌溉渠道,我们村获得县财政以奖代补资金3.5万元!”忙于挥揪清淤的村民张莲香乐呵呵地说,“我们村通过一事一议,新建了这山塘,在上个月完工投入运行后,可新增灌溉面积500亩,改善灌溉面积200亩,全村每年增收20万元以上!”入春以来,该县对农民自建自管的小水陂、 小水渠、小河堤、小水库、小山塘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放财政奖补资金200多万元。
“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县委、县ZF及时研究落实措施,结合本县实际,增加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水利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县水利局局长程运生说,“连日来,25个宣讲组进村入户,宣讲中央一号文件,宣讲县委、县ZF实施一号文件的惠民政策,激发全县人民兴修水利热情,迅速掀起民生水利建设新高潮!”去冬今春,永丰县本级财政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222万元,资金投入之多为历史之最。其中,小农水配套资金450万元,水毁工程修复资金965万元,堤防工程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资金1160万元。
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再次提高“以奖代补”标准,对小水陂、小水渠、小河堤、小水库、小山塘、小机井、小排涝圳等“七小”工程“以奖代补”标准,由原来的按工程实际投资20%提高到30%给予补助。
全县收取的防洪保安资金、乡村水费全部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县、乡两级土地出让的净收益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江河治理新增的可利用建设用地按获得收益的40%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此后,本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352.5万元,用于综合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和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水土保持法》,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县水利、林业等部门全力扶持社会力量发展水土保持产业,ZF财政给予资金奖补!”民营水利投资者曾健说,“栽植一亩水保油茶林县里补助资金400元,县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还全程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我初步估算了一下,每百亩水土保持果业在5年后年纯收入达20万元以上!”今年入春以来,永丰县新增水土保持产业大户57户,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
沙发
发表于 2011-3-22 23:51:21 | 只看该作者
国家开始兴修水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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