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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为居民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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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6:3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市居民参保基本医疗保险从2008年开始迄今已有5年时间。5年来,该制度经过数次调整,报销比例逐年增高,居民病有所医的需求得到基本保障。201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居民有234739人。据367查查网www,367cc,com记者调查,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8月1日启动以来,在各个社区得到了居民的积极响应。
有病没病保安心
  “医保怎么办?”“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还有一张一寸彩照,就能办。”“怎么缴费?”“银行划款、医保划卡和现金缴费都可以。”8月15日上午,记者在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看到来咨询办理医保的居民络绎不绝。该街道负责此项工作的三名工作人员不停地解答居民的咨询,同时加快了新办医保居民的办理速度。
  居民张翠芳办理医保已经5年了,她这次是来续缴明年的医保费。“谁都想健健康康的,可生病这事说不准什么时候会发生。”她告诉记者,参保以后一旦真有什么病,也不用担心看不起,所以每年交点小钱,保全家安心。
  据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未变,继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费与补充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其中,低保和重度残疾儿童、重度残疾非从业居民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看病负担减轻了
  英雄南路街道办事处居民孙先生也办理了续缴保费,此前,他3岁的儿子因肾病综合症外出就医的费用才刚刚批准报销。“孩子6月7日住院,7月1日出院,一共花费近17000元,报销完后,我们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到8000元。”孙先生告诉记者,孩子还需要后续治疗,幸亏有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双重保险,否则个人的负担就太大了。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08年7月1日正式启动,当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历经4次调整,从2012年起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2011年调整为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75%、社区卫生中心80%。自付5000元以上者补充医疗保险2009年~2013年分段赔付比例由20%~50%调整为35%~65%。“赔付比例逐年增高,切切实实地减轻了我们看病的负担。”孙先生说,医保政策确实是惠民政策。
缴费不及时权益难保
  8月13日,记者在市医保中心遇到遭遇“报销难题”的李女士。李女士的女儿今年1月因皮肤病住院治疗花费了8000多元,可是由于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2013年保费,导致她不能享受报销住院费用的待遇。对此,她后悔莫及:“都怪我当时没有及时到银行核对缴费划款情况,以后可千万记得按时缴费。”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居民,201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8月1日至11月30日,本次参保的居民和其他学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请广大居民在缴费期内抓紧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银行划款要及时查看扣款记录,凡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者,将不能享受2014年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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