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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未满14岁少女与男网友玩4P :“我们欠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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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6-12 14:5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转角撞上墙 于 2011-6-12 14:56 编辑

     
      人民网6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一胡姓男子在网路上结识1名小学六年级及2名初一女学生,4人相约玩4P,胡以简讯告知“见面爱爱不怕吗”,初一女生竟然回复“我们是欠干的女生”;板桥地检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对胡提起公诉。

  
    对于这3名少女的大胆行径,办案人员也摇头。据调查,20岁的胡姓男子在今年2月9日,先在网路上的豆豆聊天室结识绰号“草莓”的初一女生,两人在网路上大谈性事,后来互留即时通帐号,两人转移到即时通继续“谈性”。

  
    草莓与胡即时通聊天时,同学小Q及学妹小乐(小学六年级),也都在电脑旁边观看,后来草莓还介绍两人给胡认识,后来胡邀约三少女一起玩4P,三女马上答应。

  
    胡姓男子担心三女变卦,还曾传简讯给草莓“所以见面爱爱你也不怕啰”,草莓先回复“不怕”,后来更回复“我们是欠干的女生”,当晚三女搭火车从汐止到板桥车站,胡以机车带路,三女搭计程车到胡的住处。

  
    据查,三女各自脱光衣物躺在床上,胡一晚与这三女各发生1次关系。两天后,草莓与小Q又去找胡姓男子玩“3P”;小乐则几天后也找胡姓男子“办事”,三女各与胡发生两次关系。

  
    少女的家长报警处理,三少女一开始都指遭胡嫌下药迷歼,但后来都改口说自愿的,只有草莓仍坚持遭迷歼。

  
    检方认为草莓后来又回去找胡嫌发生关系,与常情不符,最后依“与未满十四岁少女性交罪”起诉胡。
沙发
发表于 2011-6-12 15:06:25 | 只看该作者
{:1_195:}
板凳
发表于 2011-6-12 15:09:09 | 只看该作者
{:1_175:}
地板
发表于 2011-6-12 15:19:02 | 只看该作者
{:1_208:}
5#
发表于 2011-6-12 15:22:35 | 只看该作者
{:1_156:}
6#
发表于 2011-6-12 18:4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转角撞上墙 的帖子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与不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同意,均以强 jian 论处。
7#
发表于 2011-6-12 20:04:57 | 只看该作者
{:1_147:}我怎么碰不到这样的女生啊!
8#
发表于 2011-6-12 20:07:20 | 只看该作者
{:1_174:}
9#
发表于 2011-6-12 20:09:2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坐窂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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