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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维权”是对法律的粗暴“插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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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17:0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6月13日    中国民事执行网

          围绕婚外情,有人开设网站专门为“二奶”维权。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早在2006年6月就已创立,当年曾因明确打出为“二奶”维权的招牌而名声大噪,而网站发展至今却经营惨淡,而且渐渐偏离他创办的初衷。

        法律的精神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 “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制度。而“二奶”出于图财、图利、图色、图名等各种目的,“插足”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幸福。同时,因二奶介入引发的民事纠纷和大案血案不胜枚举。他们的行为既践踏了《婚姻法》的尊严,也剥夺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法律只会保护正当合法群体的利益。“二奶”作为某个个体当然也有合法权益,从业务的角度上来看,如果律师为其维权也无可厚非。可特地开设网站,大张旗鼓公开为“二奶”这个群体维权的话,势必会给公众传递一种错误讯息和消极暗示,是不是“二奶”已经合法了?是不是“二奶”可以名正言顺了?


        也许有人会说,“二奶”也是受害者,也是弱势群体,所以需要“维权”。那么,一个因为自己违法而对自己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人,是否有资格、有权利向伤害方维权呢?举个例子说,一个盗贼因为盗窃供电企业的变压器,而被高压电击伤导致残废,他是否也有资格、权利向供电企业索赔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何况对于“二奶”而言,他们只是非法同居,不是合法夫妻,男人虽然也应该受到一定惩罚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二奶”并没有法律赋予的义务,此“权”何在?又何从“维”之?(舒朗秋)

来源:中国民事执行网
沙发
发表于 2011-6-13 17:22:3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板凳
发表于 2011-6-13 17:26:06 | 只看该作者
二奶泛滥的时代~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对谁错谁又能说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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