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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石马镇男子实体店买赃后 网上销赃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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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9-11 16:2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9月8日,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

  2015年4月6日,该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杨某报案,称其上午10时许将包放在其哥哥家门口的桌子上,10几分钟后,发现包不见了,包内有现金2300余元,黄金手链一条,价值4800余元,苹果4手机一部,价值1000余元。

  该案发生后杨某的苹果手机被永丰县城一学生陈某使用,侦查员立即找到陈某的监护人及其本人了解情况。经了解,陈某在学校看到同学都在使用手机,大多为高档手机,很是羡慕,但其没有收入来源,父母也不支持买高档手机。4月份的一天,陈某在上网时发现58同城网上有出售苹果、viwo等二手手机的信息且价格低至几百元,陈某立即通过微信与出售二手手机的男子(昵称:八通贸易)联系,约定在永丰县城凯旋门大酒店门口交易,陈某以500元的价格购得一部八成新的苹果4手机。

  侦查员让陈某通过微信等方式和该男子联系,称还想购买二手手机,对方竟然答应出来交易,但提出另外的交易地点,似乎察觉出这是警方设计的陷阱。侦查员让陈某告知对方以没有交通工具且住在凯旋门大酒店附近为由,要求对方到原地点交易,该男子才答应到原地点交易。9月7日18时许,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该男子来到凯旋门大酒店门口,当该男子停下摩托车准备交易时被早已守候的侦查员迅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1990年出生,永丰县石马镇人,在永丰县城开了一家手机专卖店,兼营维修、二手手机回收出售等业务。郑某起初否认回收过来源不明的手机。办案民警通过法律宣讲、思想感化、加大审讯力度等手段击破了郑某的心理防线,郑某如实交代了自2015年上半年以来,其在店内低价收购了十余部被盗抢等来源不明的苹果、VIVO等品牌手机,通过在58同城网发布二手手机出售的信息,当有买主有需求时以高于回收价几百甚至上千元的价格出售给永丰县范围内的买主,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到目前为止非法获利几千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沙发
发表于 2015-9-29 10:40:1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听说过,看来是真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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