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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孝子为父母制寿具 砍伐国有林木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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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2:1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让父母老有所终是儿女孝顺的表现,为了给父母制作寿具,却不顾国家法律,砍伐国有林场林木。8月8日,安福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一审判处刘志文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刘志文系安福严田镇人,现年38岁,家有年满花甲的父母。按照当地的习俗,年满60岁的老人,其儿女就应为其做好寿具,刘志文为了给父母制作寿具,便打起了盗伐国有林木的主意。今年5月20日开始,刘志文多次携带油锯窜至安福县明月山林场七都分场“桐子坑”山场盗伐杉树,并制成2-4米的杉原木50根。

    5月30日,刘志文将所盗杉原木拖运回家途中被安福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盗的50根杉原木的材积2.082立方米,折合立木蓄 积2.974立方米。刘志文所盗伐的50根杉原木被追缴后,已发还给安福县明月山林场七都分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志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砍伐国有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归案后,刘志文态度较好,自愿认罪,并能主动缴纳罚金,酌情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吉安晚报 作者:欧阳燕、杨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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