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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真的是男人笑,女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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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8:0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第一季度,有46.5万对夫妻结束了婚姻生活,这意味着每天平均有5166个家庭解体,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7年递增。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离婚案件1164521件。这116多万个离婚官司中,很多跟财产分配有关系。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天开始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然备受瞩目,因为它对夫妻间的财产问题有了许多新的界定,比如,首次明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个人财产。很多人说,这在助长男人的外遇的火焰,打击女性的维权利益。

         这个新的司法解释究竟对夫妻间财产的分配有何颠覆性意义?真是在让男人笑,女人愁吗?过多地关注财产分配,真的是像不少人说的那样是“离婚法”吗?


对于新《婚姻法》

   《婚姻法》是约束规范男女婚姻的,不是恐吓男女感情的。无论男方女方,当你决定和对方走到一起时,请静下心来想一想:你要的,是对方人还是对方的钱,别让自己嫁给金钱,到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自己。


     





对于女人:

         众所周知,对于当代女性而言买房子自然比男性困难得多,中国自古有男方买房结婚的传统和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日子。而婚姻法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人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他有一天看这个女人 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跟这个女人离婚并把这个女人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把小三扔了就行,反正小三也得不到任何补偿。

        中国人就目前而言,还处在一种求生存的心态, 而不是享受生活的心态。在这种状态下的中国新婚姻法细则出台:婚姻法最新解释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注定会滋生更多的单女。因为在一个男人不懂得欣赏女 性的国度,男人不懂得尊重女性的国度,与其做男人手中的傀儡,不如单身!


     


对于男人:

    从大局考虑,现在社会的不正之风必须要纠正了。新婚姻法就迫使女性必须对自己有个定位,要么找一个真正爱你的人,而不是有车有房的人;要么自力更生,自己当大官、自己当大款,就是天天包小白脸也没人说你(只是说这意思)。第一点是依靠男人,做好妻子的本分,现在的女孩还有多少能够做到?你在家里当姑奶奶,还吃男人的花男人的,离婚不很正常吗?所谓小三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妻子没有尽到本分。

     男人有钱花心根本没办法通过法律来约束,有钱的不在乎分割财产,中产可以不离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如果要男人搞外遇抓住就枪毙,那我就没说的了),这样女人就幸福了吗?只有通过约束女人来达到和谐家庭的目的,这也算是一剂猛药。让男人舍不得家里的女人、找不到外面的女人,男人回心转意,女人也算是有了真正的归属。

    由此可见国家制定婚姻法的根本目的并不是通过如何打压男人来保护女人,而是通过引导创造和谐的家庭,这样的家庭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最好的,这也是结婚的真正意义所在。


     


对于质疑、提问和建议

       有人质疑:这些条款对于婚姻中的弱势群体不公平,不少人认为,这些规定没能向弱者倾斜。从家庭的角度讲,通常情况下女性承担的照料家庭和孩子的责任比男性要多,甚至有的为此失去工作或者升职的机会,这些隐性牺牲都是难以估算但真实存在的。       有网友质问:“什么男人挣钱还贷,最后得到一套房,而女人挣钱养家还操持家务,离婚后却一无所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就变相增加了离婚率,让强势者毫无顾忌地想离就离。

       有人提问:新婚姻法中,婚前买的房,有贷款的怎么办?婚后的支付难道不要钱?不影响家庭收支??

       有人建议:结婚之后3年内离婚房子归出钱买房的那方所有,5年内离婚四六分,7年内离婚二八分10年后离婚五五分,搞婚外情的净身出户。



     话题讨论:

          如果你是女人,对新《婚姻法》是怎么看,是觉得不公平么?你认为对自己的婚姻有没有危害?有什么质疑和提问?

         如果你是男人,对新《婚姻法》有什么评价?有什么利?有什么弊?对于一些人的建议有什么看法?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8:06:53 | 只看该作者
那些整天喊有车有房的,该清醒了,那些新婚姻法有规定了,都不属于你的
板凳
发表于 2011-8-18 08:36:1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离婚率真是高的吓人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8:40:36 | 只看该作者
你决定和对方走到一起时,请静下心来想一想:你要的,是对方人还是对方的钱,别让自己嫁给金钱,到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自己。


本文来自: 永丰论坛www.yf77.com 详细文章参考:http://www.yf77.com/forum.php?mo ... mp;page=1#pid399728
5#
发表于 2011-8-18 09:32:50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最好要有自己的工作,经济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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